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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层妖塔小说书包 白字戏沈少卿中元剧情_爱情不跑偏

作者有话要说:

《不跑偏》暂时还不能更,先把新文放上来救救急 ^_^

看过不跑偏的姑娘们大概还记得喜欢管韩晓叫“师傅”的苏锦,和那个拿一把小□□当自己签名的男人吧?

新文就是写他们的故事。日更,欢迎去踩 ^_^

崭新的钞票“哗啦哗啦”地顺着指尖一张张数了过去,连空气里都真真切切地多出来一种特别的味道。数钱的是一双男人的手,肤色很白,指甲呈现出健康的肉粉色,修剪得整整齐齐——这是一双公子哥的手。

苏锦第一次从朋友那里听到这种说法的时候,心里是很不痛快的。她一直觉得鄂林虽然家世不错,喜欢穿名牌的衣服,喜欢去高级的地方吃饭……,但是仅仅通过这些生活习惯就给他的人品定性的话,未免有失公道——谁见过公子哥有车不开,自己骑自行车上下班?又有哪个公子哥愿意窝在警察局那种危险又辛苦的地方,一干就是六七年的?所以每次有朋友戏谑地称他“公子哥”的时候,苏锦总是握着拳头第一个跳出来替鄂林捍卫他的高大形象。

然而此刻,隔着布满了酒菜的餐桌,苏锦的目光由他被啫喱抓出了时髦发型的头发开始,顺着耳朵上的那几个亮闪闪的小环下滑到他脖子里同样亮闪闪的项链,再向下滑到那件看不出价钱只知道绝对不会便宜的衬衣,最后落在他腕间的新款劳力士腕表上……,苏锦不得不承认,脱了警服的鄂林怎么看都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公子哥儿。

只可惜自己一直没有发现过。

确切地说,是她一直都没有承认过。也许是相识的最初他留给自己的印象太过深刻。以至于他后来不管闹出了什么样的妖蛾子,都无法动摇他留给她的第一眼印象吧。

苏锦还记得那是一个暑天,差不多是一年中最热的时候。她跟同学从实习单位报完到出来,正坐在街边吃冰淇淋的时候,被身后胡同里传来的嘈杂声吸引了注意力。舀冰淇淋的小勺子还含在嘴里,就那么不经意地一回头,苏锦就看见了他。他穿着满身汗渍的警服正站在街边教训一群打群架的半大孩子。帽子戴的有点歪,警服的上衣领口还很不合规矩地敞开着,怎么看都是一个带点痞气的普通小警察……

苏锦还在发愣的时候,鄂林已经数完了钱。不怎么在意地装回了信封里顺手扔在了桌面上。苏锦被信封发出的那一声“啪”的轻响换回了神智,下意识地问道:“数完了?”

鄂林搅了搅冷饮杯里的吸管,挑起的眉头微微带着一点不耐烦的神气:“你又耍什么脾气?动不动就拿这五万块钱来吓唬我。我都说了以后连我的工资都会交给你……”

苏锦低下头,鼻子有点发酸。忍?还是不忍?这在他和她之间似乎一直都是个问题。

鄂林隔着桌子伸手过来揉了揉她的头发,声调也变得柔软了一些:“行了行了,当初咱们一起存钱的时候虽然说过谁先提出分手这笔钱就归另外一个,但是你也别一生气就拿这个吓唬我啊。动不动就分手分手的,你腻不腻啊?”

苏锦下意识地向后一躲,闪开了他的手:“在今天之前我跟你说过分手吗?鄂林你把我记成是谁了?”

鄂林不觉一愣,眼神里流露出莫名其妙的神情,就仿佛他面对的是一个正在无理取闹的孩子:“到底怎么了?是不是挑房子挑得不顺心?我早说过,找房子是个费心的事儿,你不能心急的……”

“没怎么,”苏锦避开了他的视线,闷闷地低下了头:“我要买的是房子,是要安家过日子用的。不是……不是等着给谁当二奶用的。”

鄂林的手僵了一下:“你胡说什么呢?!”

“鄂林,”苏锦抽了一下鼻子,低着头问他:“你一直都觉得我特傻是吧?所以一直拿我当个傻子在耍。你被人追得心烦了,就把我推出去当挡箭牌。等你遇到你喜欢的人了,就把我叠巴叠起巴往储藏室里一塞,留着备用。是这样吧?”

鄂林不耐烦地将饮料杯推在一边。

粉色的草莓汁应该是小女生的最爱。那种甜腻的东西怎么看都和他这个大男人不搭调,可是他偏偏喜欢。以至于每一次和他在外面吃饭,送饮料的服务生都会把它错送到苏锦的面前。苏锦望着杯子里粉嘟嘟的颜色,头一次意识到会喜欢这种东西的男人,他心里应该还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吧?

“我最近比较忙,单位那边还得加班,”鄂林的语气开始不耐烦了:“洋人的节其实过不过都那么回事,你要是烦了咱们就回去吧。你不是也要出门吗?东西收拾好了?”

苏锦的两只手在桌布的下面紧紧扭成了一团。他说的没错,情人节这种东西原本就是洋人的节日。可是在这样的一个日子里——苏锦只要抬起头就可以看到一窗之隔的人行道上,多的是挽着男友的胳膊,手里抱着玫瑰花的女孩子。这样的一个日子——连空气里都漂浮着玫瑰的味道,让她怎么能继续拿那些原本就不存在的东西继续地欺骗自己?

忍与不忍之间那一个微妙的平衡,终于在长久的拉锯战之后缓慢地倾斜了。

苏锦做了一个深呼吸,缓缓地抬起头:“是,咱们都很忙。所以我今天喊你出来,除了还钱,就只想问你一句话:下月初六,上午十点,在凯悦酒店定了二十桌订婚宴的人,到底是不是你?”

问出这句话的时候,苏锦觉得自己的五脏六腑都绞到一起去了。她知道自己应该仰起头一直逼视他的脸。可是话说到一半的时候,她还是泄了底气。于是这一句被好友林之之拎着耳朵教了无数遍的问话从她的嘴里说出来,与其说是理直气壮的质问,不如说是底气不足的求证——连自己都听得出了话音里的不舍,可怜兮兮的。

苏锦真想打自己一耳光。可是这一点点懊恼很快就在鄂林的沉默里变成了惶恐。

这个人虽然痞了点、贪玩一点、又抽烟又喝酒的……,但是,从她毕业实习到东跑西跑地应聘找工作。从满大街货比三家地租房子,再到最终跳槽去海工……,这个人见证了她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一段经历,他是她正式交往的第一个男朋友啊。

苏锦的眼圈不知不觉就红了:“那就是真的了?”

鄂林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丫头,你也知道,我妈她老家在四川嘛,所以她一直喜欢那几个老乡家里的姑娘。她身体又不好,我不能……”

听到他又搬出自己的老妈来当挡箭牌,不知怎么,苏锦心里的难过反而变得强烈了起来:“是吗?可是陈副市长家的孩子生在T市,长在T市,父亲籍贯北京。母亲籍贯上海。他们家跟你们家大概……上辈子是老乡吧?”

他居然骗她?还是说以前他就在骗,只是她一直不知道?

“鄂林你混蛋,”苏锦的眼泪刷地流了下来:“你们家的喜帖都发出去了,你居然还拿这种话搪塞我?你真的指望把我蒙在鼓里给你当小老婆呢?”

“其实……”鄂林的手伸过来要抓她的手,被她一躲又悻悻地收了回去:“其实我一直想告诉你的。但是……”

“但是觉得没必要,是吧?”苏锦把擦脸的纸巾揉成一团紧紧攥在了手心里,原本是不想哭的,可是一抬起头,眼泪又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反正一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就是认定了我非你不可,对吧?”

“我妈身体不好,你也知道……”鄂林垂着眼,一副心烦意乱的样子:“咱们都在一起两年多了,我要不是真的想跟你在一起会想着要把工资交给你管?”

苏锦看着那只公子哥的手,哽咽着反问他:“怎么在一起?我装着不知道,若无其事地跟你买个房子?等你老婆睡着了来我这儿幽会?”

“你别这么说……” 鄂林的脸色有点僵,想也没想就上去抓住了她的手:“你应该了解我的……”

“你别这样,”苏锦从他手里挣了出来,脸色也有些僵硬了起来:“这个事我犹豫了好久。一直在想这段感情……怎么才能挽回。可是想得越久就越是觉得……不值得。鄂林,你好好结你的婚去吧。这一顿算咱们的散伙饭,我请。”

“苏锦!”

像这样一本正经地喊她的名字,对于鄂林来说似乎还是第一次。但是,不论是想要安抚她的谎话,还是正式的道歉,苏锦都不想听。而除了这两者之外,她想不出他还能说什么。招手喊来服务生,苏锦甩过去几张钞票,又要了几瓶啤酒。

鄂林忍不住皱眉。他知道她多少能喝一点酒,但是在这样的情况下一瓶一瓶地喝……

苏锦给自己的酒杯里斟满了酒,头也不抬地冲着鄂林摆了摆手:“鄂警官,我知道你是大忙人,我就不耽误你加班了——毕竟是情人节,让未婚妻自己加班总是不好。”

“苏锦你听我说……”没等他把话说完,苏锦就抓起了自己的手机飞快地拨通了林之之的电话,几乎刚响过一声,电话就被接了起来。林之之的声音听起来似乎比她还要紧张:“怎么样?你问了吗?他怎么说?”

苏锦眼角的余光瞥见鄂林的手机在桌面上嗡嗡振动,又被他飞快地按掉了:“鄂警官有事先走了,你过来陪我吃饭吧。还在老地方。”

对面的鄂林长长地叹了口气:“得,你先和之之聚一聚吧。我晚上打电话给你。”

苏锦像没有听到他的话一样,把手机扔在一边,自顾自地凑到酒杯上小口地抿着啤酒。凉凉的液体带着苦涩的味道滑过口腔,针扎似的触感沿着食道一路冲进了胃里,在那里激起了一阵灼烧般的胀痛。

电话又在嗡嗡地催促了。鄂林为难地望着苏锦,犹豫片刻还是起身离开了。

“等等,”苏锦叫住了他,把那个装钱的信封顺着桌面推了过去:“把钱带走!”

鄂林叹气:“丫头,你有必要闹得这么……”

苏锦的目光刀子似的剜了过来:“我拜托你,别再恶心我了。”

鄂林的脸色变得难看起来,一言不发地拿起了信封,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开了。

苏锦的视线穿过了透明的玻璃杯,望着杯子上扭曲变形的身影穿过了熙熙攘攘的酒店大堂,消失在了门外模糊的夜色里。至始至终,都没有回过一次头。

苏锦将杯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她忽然想到这个告别的夜晚,她忘记了做一件最最重要的事。在赴约之前,林之之跟她说,真要散伙的话,不管怎么样都要狠狠地扇他几个耳光出出气。否则心里会留下被恋人抛弃的阴影,会影响今后寻找幸福的心情。可是她竟然把这么重要的事给忘了。

苏锦很沮丧地想:之之来了一定会骂她没用。她知道林之之一直都看不上鄂林。总说他一身痞气,根本就配不上自己……

可是到了现在,配不上也罢,配得上也罢,都变成了跟自己完全无关的事……

苏锦放下酒瓶,小口小口地把冰凉的液体咽了下去。

很苦。可是对她来说,这凉、这苦都还远远不够。

苏锦索性枕着自己的手臂慢慢地转动着酒杯。灯光从头顶打下来,金黄色的液体在透明的酒杯里泛着细碎的气泡,流光溢彩。

苏锦知道自己的酒量。或者说她一直都高估了自己的酒量。于是,在这个城市一年之中最最寒冷的夜晚,苏锦毫无悬念地喝醉了。

意识模糊,可是很多片段又偏偏记得很清楚:之之搀扶她走出酒店的大门时,夜风扑在脸上冷飕飕的;陌生的房间里光线幽暗,她扑在马桶上吐得一塌糊涂,之之的手不轻不重地拍在她的后背上;之之扶她躺进了浴缸里,温热的水瞬间包裹了自己的冰凉的身体……

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记得了。

所以,当她被清晨的光线唤醒,昏昏沉沉地睁开双眼时,完全不知道自己这是睡在了哪里。素白的床单枕巾,既不是自己宿舍的米奇图案,也不是林之之家里的碎花图案。倒像是……

苏锦霍地坐了起来。仓皇四顾,竟然真的是……酒店的客房。自己的衣服整整齐齐地叠放在床凳上,似乎已经清洗过了。房间里没有其他人的痕迹,只除了……床头柜上一叠醒目的粉红色钞票。

苏锦的头“嗡”地一声响。抖抖索索地拿起那叠钞票,下面果然还压着一张便签。是酒店提供的那种便签纸。微黄的纸面上一笔苍劲的大字写的是:“很满意你的服务。小费请收好。另:房间开到了中午十二点,早餐会送到客房来。”在右下角应该署名的地方,用极简练的线条画着一把□□。

看到“小费”两个字,苏锦的头皮顿时一炸。连忙低头看自己身上,果然只穿着酒店的浴袍。浴袍的里面……不用再去证实也知道什么也没穿。苏锦揪着浴袍的领子彻底傻眼了。

难道自己真的醉了?

难道自己那么放心地大醉了一场,来接自己的竟然不是林之之?

不是林之之……那又是谁?!

苏锦彻底傻眼了。

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自己不过就是失了个恋,喝了个酒,然后那个所谓的童贞……在自己都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的情况下,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没了?!

她不但没有丝毫的印象,而且还不知道这人是圆是扁——十有八九只是一个出来花钱找乐子的死嫖客。那就是说自己的第一次就这么不明不白地交待给了一个没有品行的败类?这败类趁火打劫的把戏玩得这么高明,不知道祸害过多少良家妇女,而且……而且……他的身体里说不定还潜伏着什么可怕的细菌……

如果真的那样……

苏锦越想越是绝望。抱着脑袋躺回了枕头上,一时间连死的心都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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