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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的肉棒 啊…好涨粗_明月照我心

第二十五章

*

关于她要所有人都对她说“喜欢”这件事,叶曳月觉得自己没法和言冰云解释清楚,便打算转移话题。

刚才光线不好,这会子车帘掀了一半起来,看到他手里拿着的长匣子,叶曳月想到他说有东西给她,便把包裹拨到一边,身子往前挪了挪坐到他脚边,目光落在长匣子上,好奇道:“这个匣子里装着什么,是你要给我的东西么?”

从外形来看,这个长度和厚度,里面装着的……“是宝剑么?”

她懒,静不下心扎马步练基本功,所以武功特别差,只有轻功学的还不错。师父和陈萍萍常说她应该贴身携带一把武器自保,她嫌那些兵器拿着麻烦,便总是需要时才会携带一柄短刃。

叶曳月伸手去拿长匣子,面上兴冲冲的,压低声音道:“我知道啦,你要去北齐了,不放心我一个人在京都,所以特别做了一把剑给我防身,对不对?”

言冰云握紧了匣子不让她打开,神情有些不自然,他幽幽注视着她,薄唇紧抿没说话。

叶曳月仰起头看他,眼睛亮晶晶的,以为他还在生气刚才的对话,便道:“我知道你对我很好,你放心,就算你不在京都了,我也不会忘了你的。我每周……七日,我每七日便给你写信,把我最近做了什么都告诉你,一定不骗你。”

“……”

她坐在他脚边,一脸乖巧,晶莹的眼睛里此刻只有他一人。

言冰云突然不想打开匣子了,如果他真把她锁起来,恐怕她眼里的光会消失。他记得小时候,府里的下人无意间捉到一只金丝雀,羽毛金光闪闪漂亮极了,下人用铁链锁住它的爪子,将它关入木笼中,结果没过多久,金丝雀就死了。

将自由自在翱翔在天际的金丝雀关起来,无疑是在杀它。

叶曳月便像那有着漂亮羽毛的金丝雀,喜欢到处飞来飞去,开开心心无拘无束的生活。言冰云犹豫了,潜意识里,他并不愿意折断她的翅膀将她锁起来,而且她现在说会给他写信,他心动了。

“不是宝剑。”言冰云拨开她的手,再将匣子藏到身后,顿一顿,从袖中取出另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匣子。

匣子里,是一枚簪子,白玉和银铸成玉兰花形状。

叶曳月向来喜欢古风首饰,见到玉簪后,没有多想便拿起来,捏在手中细细看着,“好看,我喜欢,谢谢你言哥哥!”

言冰云拿过玉簪给她别上,沉声道:“以后不要再叫我哥哥了,你有那么多哥哥,不差我。”

从前觉得叫哥哥显得亲昵,但自从发现她见谁都叫哥哥后,他就不觉得亲昵了,并且不想做她那么多哥哥中的一个。

他希望在她心里,他的位置会比旁人要特殊一些。

“那叫你小言吧。”

叶曳月才不会说出“那我要怎么称呼你”这样的傻话来,要是言冰云回答叫他“冰云”,那她不就搬起石头砸自己脚。

“……”

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人是言冰云,听了叶曳月的话后,他觉得“小言”这个称呼还不如“言哥哥”呢。

这时,费介过来敲了敲车身,“小言公子,差不多得了,你别忘了你的职责。”

职责就是保卫大庆。

言冰云是大庆死忠粉,费介一提醒,他就算心里不情愿,还是开口和叶曳月道别。

叶曳月拉一拉他的袖子,上下打量他几眼,摇摇头。

言冰云不解地发问:“有何不妥之处?”

叶曳月道:“没什么,就是你这副打扮太风流俊美,到北齐后,不知道有多少姑娘会拜倒在你的衣摆下。”

“……”

平日里为了显得自己有威严一些,言冰云会故意把眉毛画得非常凌厉,再往脸上抹黑粉,然后穿着一身严肃的窄袖长袍。这回去北齐,为了隐藏身份,他一改往日的打扮,将剑眉画得柔和,洗净面上的黑粉露出原本的白皙肤色,并特地换了一身较为飘逸的白袍,如此,整个人看起来温润儒雅没什么攻击力,到北齐后结交起达官贵人来会方便许多。

言冰云面上微红,理一理宽大的袖子,嗫嚅道:“像手无缚鸡之力的白面书生有什么好的,我不喜欢。”

“有人会喜欢的。”已经爬下马车的叶曳月朝他眨了下眼睛。

闻此言,言冰云差点脱口而出问她喜欢与否,目光一转看到旁边还有那么多人围观才悻悻闭上嘴。

叶曳月说的有人,当然是指沈大小姐,在原本的剧情里,她是言冰云的官配。

在她心里,她觉得言冰云之所以对她有好感,是因为他从小到大接触的妹子太少了,日久生情是没错,但这份情不一定就是爱情啊,没准只是占有欲在作怪呢?相信他到北齐后,和沈大小姐认识相处,时间一长也会日久生情的,且他会发现温婉贤惠的沈大小姐绝对比她这个放浪不羁的沙雕少女要更适合做妻子。

……

北齐。

谢府。

一袭蓝衣的女子看完手中的密信后,将其揉成一团。

“原来他在庆国有喜欢的人,难怪前世我掏出心来待他好,他皆不为所动。”

那个女子,她会查清楚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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