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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紫陌作品 np重生女配炉鼎_欢乐颂同人之包子和牛奶是顶配

谭芳蕤去和曲筱绡打了招呼说要先走。

“不会吧,这么快就艳遇了?”曲筱绡看了看她身后,那男人站在暗处,看不清楚长像,但那挺/拔的身姿和不俗的穿着,姿色(?)应该是不错的。

因为轰呜的音乐声,曲筱绡这句话几乎是吼出来的,听得周围的几人一愣,都把目光集中到谭芳蕤身上,把她看得脸一热。

“瞎说什么呢,是认识的人。”

姚滨坏笑着凑过来:“认识的人喊过来一起玩呗。”

“是啊,叫过来让我们也见一见,看看到底长得有多帅,才会让你把他藏得这么严实。”几个朋友都起哄。

“真的只是普通的朋友,你们别想歪了,我走了啊。”谭芳蕤挥挥手打算溜之大吉。

曲筱绡伸手拉住她,去了一个比较安静的角落,嘱咐道:“小心点,有什么事打电话,我保证随传随到。”

“那人其实是我大哥的朋友。”知道她是担心自己大晚上的和男人一起出去怕吃亏,谭芳蕤心里一暖,戏言:“我刚刚撞破了他一个秘密,人家现在想拿糖衣炮弹堵我的嘴呢,哪会有什么事,除非他想杀人灭口。”

谭芳蕤刚刚喝了不少酒,反倒是包亦凡,身在酒吧却一滴酒都没喝,她把车钥匙交给他。

“我们不要去咖啡厅,随便去哪儿散散酒气,我晚上还得把车开回家,不然爸妈知道我来夜店玩,肯定会念叨我的。”

最后两人去了江边。

现在已经快10月底,夜晚的江边起了风,还是有些冷的,刚下车谭芳蕤就感觉到了一股凉意袭来,那点酒气似乎消散了不少。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V家的连衣裙,七分袖,她刚搓了搓裸露在外面直接体验着凉风的手臂,就感觉到身上一暖。

是包亦凡把外套披到了她身上。

“别拒绝,如果你感冒了,我跟你大哥合作的事大概就要泡汤了。”

于是谭芳蕤欣然接受了他的外套,把车上备有披肩这个事实吞回了肚子里,因为他披到她身上的是长款的薄风衣,穿在她身上长及脚裸,连带的把她露在裙子外面的腿也一并包裹了进去,比披肩可暖和多了。

而且破坏一个男人的绅士行为,也不是淑女该做的事。

她再一次向他保证:“今天晚上的事我绝对不会跟别人说的,你放心好了。”

“你以为我是因为这个才约你出来的?”包亦凡忍不住笑,见她点头,只觉得挫败无比,“刚才那是我高中同学,读书的时候交往了一段时间,还是我的初恋呢,不过高考的时候她以不想分心为由跟我分了手,那都是十年之前的事了,你觉得我对她还有什么吗?”

“那可不一定,不都说初恋都是一生难忘的吗?”高中的时候就交往了,比起她这个现在都还没有正儿八经谈过恋爱的人来说,还真够早熟的啊。

“如果是五年前,她回头来找我,也许我们还有可能走到一起也说不定,不过现在嘛,呵呵。”

每个男人在还是男孩的时候,心目中都曾住过一个“女神”,她或许端庄温柔,或许冷艳高贵,她高高在上,遥不可及。

乔丽对于包亦凡来说,就是一个这样的存在。

人如其名,乔丽长得俊俏美丽,那时候的气质是偏属于清纯仙女型的,再加上她学习成绩好,家里条件不错以至于穿着打扮比班里的女孩子精致许多,高中三年一直是他们那个学校的校花。

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班,包亦凡惊喜的发现自己竟然和乔丽同班。

他是一个行动派,美人天天在自己眼前晃,那颗青春燥动的心被一撩拨,每天早餐送牛奶,下午送零食点心的,很快就在无数男同胞的羡慕嫉妒恨中抱得美人归。

后来他有时候会想,他能成功摘下那朵高傲的校花,大概也得益于他高大俊朗的外表,以及他不凡的家世,比起别的男生能让她得到更多的优越感吧。

年少时的爱情大多是甜蜜而美好的,只是这种美好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品学兼优的校花女友以要高考不能分心为由和他分了手。

这段恋爱的结局就是校花考上了北大,而他这个被抛弃的前男友选择了出国留学。

包亦凡承认谭芳蕤说得没错,初恋对男人确实是难忘的,不过再难忘也经不起时间的消磨,刚分手的那两年,他还会时常想起她,不过随着后面越来越重的学业和家庭带来的压力,他忙得没时间去想这些。

而且,像他这样要外表有外表,要钱有钱的男人,身边永远是不缺女人的。

在更多的环肥燕瘦的包围下,初恋什么的,早被忘到了十万八千里,要不是今天人家找上门,他大概都忘记她长啥样了。

听完包亦凡和他初恋之间的故事,谭芳蕤的反应是这样的:

“哇哦,你们俩之间的这段‘故事’都可以写成一部青春校园爱情小说了,你就是那个口是心非,明明爱人家爱得死去活来,却因为面子死活不承认的霸道总裁男主角,然后你俩会经过无数的误会,再和好再误会再和好,虐恋情深完了就是感人的大团圆结局了。”

包亦凡听得浑身一哆嗦,“可千万别,我的心脏可承受不起这么的……大起大落。”

谭芳蕤快被他给笑死了,“我看你也不像有言情男主的配置。”

都说灯下看美人,越看越漂亮,江边橙黄朦胧的灯光下,她脸色笑颜如花,眼睛水汪汪亮晶晶的,看起来就像只勾人的小狐狸精。

包亦凡忍不住在心里想道:真TMD太勾人了。

或许是因为听了这个关于“初恋”的故事,又或许是之前在酒吧里的插曲,两人之间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不少。

两人顶着凉风从莎士比亚聊到亦舒,意外的发现有许多看法都不谋而合。

谭芳蕤觉得,虽然这男人浑身都散发着一股风骚之气(?),但做个朋友还是OK的。

回家的路上,谭芳蕤想起包亦凡之前似乎提过和盛煊有合作,便顺口问了一句。

“我知道盛煊有意收购红星,刚好红星也在南通,我们包氏资金雄厚,而且在当地经营了这么多年,积累了不少的人脉和资源,对盛煊收购红星绝对是有帮助的,但我不知道为什么盛煊负责这次收购案的人却通过谭总拒绝了跟我合作。”

他说完好一会儿也没听到回应,转头一看,谭芳蕤正望着车窗外不知道在想什么。

“嘿,刚刚是你起的头,我说了你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我最近看了一本,嗯,治愈系的小说,里面有这样一句话——‘当你不知道要说什么的时候,就保持安静,沉默是一个女人最优雅的美德。’我想我该说一声抱歉,我不该挑起这个话题的。”

“我能问问为什么吗?”

“我虽然拥有盛煊百分之五的股份,但我从来不沾手盛煊的任何事,你知道为什么吗?”谭芳蕤问完,也不等他回答,反而说起了另外一些不相关的话。

“我二哥,在高中毕业之前就拿到了哈佛大学商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但巧的是就在那时候,有一个世交家发生了兄弟争家产的狗血戏码,所以二哥放弃了哈佛进了军校,现在成了一名职业军人。至于我,我只能说我从小到大被父母和兄长保护得很好,他们为我建立了一座透明的玻璃房子,他们的爱就是阳光,即使在里面我也能感觉到春暖花开。现在我长大了,已经有能力来面对这个世界所有的美好和不美好,所以他们放心的让我走出来了。”

兄弟阋墙,一直是他们这种家庭最忌讳的事,谭芳蕤相信以她两个哥哥的感情,绝不会走到那一步,但他二哥果断的选择了另外一条路。

事实证明这条路虽然充满了艰险,却是他最喜欢也是最适合他的路。

至于谭芳蕤自己,她从来就不是一个有野心的人,也不想当女强人,她就想做一个谭母那样优雅从容的女人,有一个温柔体贴的丈夫,美满幸福的家庭,和一份自己喜欢的事业。

包亦凡想到曾有一面之缘的浑身散发着铁血杀伐之气的谭二哥,道:“我真不敢想象你二哥坐在办公室批文件的样子,还是军人这个职业比较适合他。”

谭芳蕤似乎能猜到他心里的想法,忍不住笑道:“我二哥曾经也是白白嫩嫩的小鲜肉一枚啊。”和现在的一身的古铜色皮肤和肌肉的猛男形象完全相反。

此后一路上包亦凡再没提及半个跟工作相关的字,所以在到家的时候,谭芳蕤下车前给了他一个忠告:

“负责红星收购案的是大哥特地从华尔街请回来的CFO,我跟她的交情不错,所以知道她一直不太喜欢家族企业。”

“谢谢。”

包亦凡看着眼前裹着自己风衣的女孩子,没忍住伸手摸了摸她的头,收到了后者白眼一枚。

“谢谢你送我回家,我刚刚已经帮你叫了出租车,一分钟之内就会到,另外,不要随便摸女人的头。”

谭芳蕤瞪了他一眼,转身走到驾驶座,一踩油门便进了谭宅的大铁门。

被喷了一脸尾气的包亦凡:女人?明明还是个小女孩嘛。

如果有第二个人在场的话,就会看到他脸上无可奈何偏偏又温柔至极的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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