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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鲤鱼乡纯肉主受 男朋友特别喜欢看我的B_淼淼兮予怀

又是道歉又是服软,好不容易德拉科的态度有了变化。

“德拉科,我昨天是真的有事......我去了Voldemort教授那里——我去学......”

“你去学什么跟我没关系......”德拉科的语气是真的恶劣,“我要休息了。”

德拉科又重新躺下来,把被子拉过头,一副我不想和你讲话的样子。

金妮左手疼得厉害,再看德拉科也是真的暂时不想理她的样子,叹了口气,也就不再坚持,“那你好好休息......中午想吃什么?”

等了一会了,见那一团一动不动完全没有声响,金妮觉得还是中午吃饭的时候再继续哄吧——再不去解决她手的问题,可能她就要直接进医疗翼了。

到了没人的地方,金妮抬起左手,左手中指连着手腕的骨头已经肿起来了,而且泛着黑绿色的光——似乎是黑魔法造成的。金妮改变了路径,再不知道这是什么黑魔法的情况下,她还是直接去找“罪魁祸首”吧!毕竟很多黑魔法都有独特的解咒的咒语,天知道昨天到底是什么咒语打中了她。

作为唯二会蛇语的人类(哈利头上的魂片被Voldemort强行毁掉了,所以自然就不会蛇语了),金妮进V殿的办公室完全不需要口令——虽然口令金妮一般也是知道的。

“有事?”Voldemort抬头看了金妮一眼,然后继续看手里的文件。

“我的手好像被你的黑魔法打中了......”

“昨天?”看来在Voldemort的心中,金妮的重量确实要远大于他面前的那堆文件。Boss大人随手把文件扔到桌子上,站起身朝金妮走过去。

“手。”Voldemort像金妮伸出他的左手。

金妮把她已经疼得厉害的左手放到V殿的手上。

Voldemort仔细地观察了一会儿,然后用右手的拇指轻轻地抚摸了一下肿起的部分,即使金妮也知道这种力度对V殿来说已经算是怜香惜玉了,但还是疼得倒吸了一口凉气——这还是金妮本身忍耐力比较强的缘故。

“很疼?”问是这么问了,但Voldemort显然没打算听到金妮的回答,或是安慰两句。拿魔杖对着金妮手上的地方念了好长一段咒语,过程是痛苦的,但结果是美好的,金妮的左手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了黑绿色,然后恢复原样。

等结束后,金妮活动了一下左手,完全和没受伤前一样,这才像V殿表示了感谢与崇拜,然后离开了Voldemort的办公室。

也是金妮离开的太快,没有发现在她离开之后,Voldemort陛下正盯着自己的左手发呆。

————————切换到Voldemort视角————————————————

Voldemort对金妮的第一印象是恨。

那个时候他只是他的一部分——他藏在日记本里,他被迫和金妮结成了契约。虽然他知道的契约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但在那个时候他能使用的也就那么一个。与其说他相信这个契约能成功,不如说他是抱着和这个女人同归于尽的想法——但这个契约竟然成功了——在他没有实体、没有魔药、没有生命力......除了不到全盛时期百分之一的魔力,他什么也没有,但不知道是他的幸运,还是她的幸运,总之他们活下来了。

幸好这个女人比他想象中还要聪明一点......

然后......然后发生了很多......

他渐渐学会了相信她,他能感觉到她也一样,不仅仅只因为契约,不仅仅只因为他那时几乎无人可用。

他们之间的相处渐渐和谐——说真的,他从来没有和别人这么相处过。

在孤儿院时,他是魔鬼,所有人都躲着他,当然他也很享受这一点;后来到了霍格沃茨,到了斯莱特林,开始的两年真的不好过,因为他穷,因为他来自麻瓜界,因为他没有力量;但渐渐地就好了,不再有人敢小看他,但还是不够,即使他以非常优秀的成绩毕业,他最后还是只能选择了去博金店里当一个店员——当然不是他找不到更好的工作,只是那些工作都需要他面对很多能把他呼来喝去的所谓的上司;后来他选择去游历,充实自己,即使那时候的他已经算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他依旧吃了很多人性的亏,受过很重的伤;最后,他回了英国,成立了食死徒......

他的人生非常地跌宕起伏,发生过有很多很多事情,但他从来没和一个人这么相处过,他们像是朋友,像是亲人,她会乖乖地听话,但也会露出爪子向他抗议。

这种感觉很奇怪,但看在她对他帮助良多的份上,他决定小小地纵容她一下。

他一直觉得自己做的很好,直到大半个月前——他亲眼看到金妮给小马尔福捏肩——在贝拉特里克斯的特训之后——在他的(重点)花园里。

金妮也给他捏过肩——不止一次——他原本一直把这个看成是她的荣幸,肩膀离脖子那么近,这是他对她的信任。

但事实告诉他,他不是唯一的那一个......甚至连最特殊的那个都不是......那一刻,他第一次觉得小马尔福真的特别的碍眼,也第一次觉得金妮是那么的顺眼。

所以,Voldemort为了这一点顺眼向金妮开放了他的私人书房——里面全是笔记,他本人的、格林德沃的(顺来的)、邓布利多的(这个也是从格林德沃的书房里顺来的)、阿提拉什的,甚至萨拉查·斯莱特林的,伟大的黑魔王对于他顺眼的人从来不介意给予奖赏。

自那天起,Voldemort对金妮仿佛就多了两分关注,然后Boss大人表示那个小马尔福实在是太多余了,严重影响了金妮的学习进度,于是他给金妮布置了一堆必读书目。

嗯~~~顺便稍稍暗示卢修斯注意德拉科的教育问题。(Boss大人认为在一次卢修斯向他单独汇报后,盯着他看了三秒,然后一字一句说“管好你儿子。”叫暗示)

而实战的时候,Voldemort有时会想起金妮还有精力给小马尔福捏肩,他认为这显然是他的训练力度不够的原因,于是乎,变本加厉,甚至把金妮的骨头打断都成了家常便饭的事情。当然,那个时候Voldemort并不觉得自己的行为有什么问题——还是那句话,作死一时爽,追妻火葬场,为V殿点蜡......

也难怪金妮觉得Voldemort完全不可能喜欢上她——话说,难道你见过一个男人明明喜欢一个女的,还毫不留情地动不动打断她的骨头,动不动把她往墙上摔,动不动让她脸着地......哦,对了,有一回金妮被打晕了,V殿完全没管她,金妮在冰凉的地面上脸朝下地晕了两个小时才自己挣扎着爬起来......有没有感觉到火葬场的气息!!!

Voldemort一直没觉得自己对金妮的态度有什么问题。你看,他提供魔药给她做实验、带她去他的私宅、向她开放他的私人书房、手把手教她黑魔法、从来没对她发过火、从来没对她用过钻心咒......Voldemort陛下一直觉得自己对金妮已经够好了,至于你说金妮受的伤?实战哪有不受伤的——他连金妮在他身上放魔药盒都默许了呀!

但是这天晚上,虽然只是治疗黑魔法伤害的短短几分钟,但Voldemort觉得他可能需要好好理一理他和金妮的未来了......

严格来说他只是握了一下金妮的手,但那种感觉似乎是——欲望。

出生于1926年12月31日的,现在已经可以说是69岁高龄(阿瓦达索命!!!)的Voldemort自然不可能是什么纯情少年郎。

事实上,Voldemort在5岁的时候就知道欲望是一件多么丑陋的东西。他出生在战争时期的孤儿院——缺衣少食,什么都需要去争去抢,他看到过很多比他大一些的男男女女出卖自己的身体去换取食物金钱,那些令人作呕的皮肉交易,那些无知又可悲的欲望......幸好,他是与众不同的,他是魔鬼的小孩,呵——谁又知道,孤儿院里那些所谓的像天使一样的小孩才是最肮脏的存在。

然后,他在霍格沃茨的斯莱特林度过了他从幼年到少年的7年——这7年里,他学会了所谓的贵族的礼仪,学会了所谓的贵族的虚伪,也学会了怎么杀人!他过于出色的容貌起初带给他的并不是什么帮助,他清楚地感受到那些肮脏的欲望——来自那些表面上衣冠楚楚的贵族少年和那些虚伪矫情的贵族少女。但他用魔杖,用一个又一个的黑魔法闯出了自己的道路,没有人再敢用那种令人作呕的目光看着他。当然,虽然他厌恶欲望的肮脏,但这与他偶尔放肆自己的欲望毫不矛盾——算起来很多贵族的小把戏他也都玩过,只是他并不怎么喜欢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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