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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顾清越的小说_第五章:白盒人笼/虚空无零

引言:人可以变成任何东西。

“OK,来看看我们需要些什么。舞台OK,化妆、服饰、演员OK,还有……录音设备、摄影机、灯光、背景、小道具,完美!”

一个响指打响,代替了开拍板。

黑暗无光的世界里,四面八方的舞台光源骤然亮起。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巨大的、四四方方的、无缝、边长十米的“白色盒子”。

白盒里有只穿戴整齐的……猴子。

它所能看到的只有六面纯白且面积相等的纯白墙壁,而我们却能透过其中一面墙壁看见里面的猴子,是的,这与双向玻璃(单面镜)很像。但是它甚至连外面的气温、气息、声音等等变动都无法察觉。

他已经把“剧本·记忆”植入了那只猴子的脑中,在现场可以完全任凭它自由发挥。听到响指的时刻到来后,它快速地进入了角色。

猴子卖力地“演出”,台前的那人却在窃笑,很明显演出效果正是他想要的,内部的摄影机在忠实工作地拍摄、记录着舞台剧——这一场场的实验。

六面墙壁投影出各种场景、人物以及字幕,所有道具凭空出现又凭空消失:

***

第一幕:

这“人”是一个囚徒,不需要干活,不会感到饥饿,自然也不会有生理需要。

然而面对四壁徒空、欠缺娱乐的生活,他简直无聊得想死了,他多想听一首爵士乐啊,甚至想念读书……在这监狱里的每一天一开始还能数着手指玩、锻炼体魄、回忆入狱前的往事——妻子与孩子的笑容、思考人生问题,但精神越加疲乏,眼神越加空洞,后来他只能不断地睡觉,醒来后也只是发呆,如同植物人般过着活死人的生活。

因为没有钟表、昼夜光照,所以也无法感知时间的流失速度的快慢,到底是过去了一天还是一个星期……当他几次凭着脉搏跳动数着时间却数着数着数错之后,几近抓狂!

每日盯着这六面白墙,不管这么移动、从那个角度看都只是白色、白色、白色、白色、白色、白色……他迫切地想要咬破自己的血管,让这个一成不变的纯白空间至少涂满一半红色,用手指沾上殷红的鲜血在纯白的墙上绘画对此时的他来说该是多么浪漫的事情啊!然而在某种阻力的作用下,他的期望果不其然地落空了。

后来……不知道……又……过去……了……多久……

他从贫乏的梦中醒来,看见了本不存在的东西,他的眼中又有了光彩,如同饿虎扑食般飞扑到——几块鹅卵石前,如同发现新大陆般把玩着这几块不起眼的石头,他笑得像个天真无邪般的小孩,哪里还像个变态杀人犯呢?

他小心翼翼地把一块石头叠在另一块石头上,即使无数次坍塌,他也是一副喜笑颜开的表情,仿佛在说着“真是拿你没办法呢嘻嘻”。他从此不断专研着用各种角度把石头立起来、叠起来,堆成一座小塔。在他眼中也成了建造金字塔般的伟业,从此他为自己索然无味的后半生找到了生存的意义——一份工作。

***

第二幕:

这“人”是一个难民,因为饥荒而远走他乡的他,在旅途中遭遇强盗,不仅把他为数不多的财物收刮一空,还把他捆绑起来卖给了奴隶商人。

因为押送他们的囚车在半路卡在了一个泥坑里,奴隶商人马上跳到囚车上抽起鞭子,把他们赶下来拉车,因为囚车里还有其他牲畜,所以要把车推上来很不容易。

此时骤雨突降,道路变得泥泞不已。在鞭挞的痛苦、空腹的饥饿与体力消耗的夹缝中,他思索着为何人非得经历这些苦痛不可?

突然间,毫无预兆地……一道惊雷劈了下来,劈在了站在马车上颐指气使的奴隶商人的身上,令他当场身亡。

近距离地望着那道雷电,他感受到了……惊呼——这便是神迹,他对着所有幸免于难的其他奴隶说到这便是神的恩赐,他滔滔不绝地赞颂起不知何方的神明。被此番话语感染的其他奴隶纷纷跪伏在地倾听神谕,奉他为教宗,一个全新的宗教由此诞生。

他从此坚信世间之事都有其必要,因为自己是被挑选出来的。

***

第三幕:

这“人”是一个实习生,实习期已满,却被因为各种无中生有的理由被老板解雇。

他忿忿不平地把工作台上的私人物品放入纸箱收走,他又得回到那个房租一千二、只有床、厕所和玄关的出租屋,吃他那昨晚剩下来的冷饭了。

仿佛间,还能听见往日的同时对他的嘲笑的声音。

他拖着疲惫的身躯路过一间高档餐厅,早已饥肠辘辘的他望着玻璃窗对面的富人享用的午餐,那大概要花费他半个月的房租才吃得上。

他简直嫉妒得发狂!他抬起头来要看清楚那个富人的长相……?!!

没想到……那人竟然就是他的老板。好啊,自己那微薄的实习期工资肯定有至少一半花在了餐桌上,一个邪恶的想法油然而生。

他绑架了老板,几番虐待,强迫他把自己大部分的财物“赠送”给他。他就用着这笔钱,招募小弟,联络卖家与买家,干起了军火生意,他势必将每一个居于他上的上位者,狠狠地击落地面,再踩上几脚,让他们永世不得翻身。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十多年后,与过去诀别的他如愿成为军火大亨。那股扭曲的信念,直到他被一个战地孤儿一枪爆头前还坚守着。

***

第四幕:

这“人”是个中产阶级普通家庭的父亲。

在公司,功劳永远是上司的,责任永远是自己的,还要卑躬屈膝地忍受上司的坏脸色,能够欺负的也就只有实习生了。

在家里,妻子不断地抱怨他不顾家,疏忽家人的感受,女儿也是处于叛逆期对他百般嫌弃。最近甚至有了妻子出轨、女儿的男朋友是个毒贩的传闻。

他如今的心情可想而知,是比沟渠的烂泥还要糟糕。然而即便如此,他的生活比起街角那些穿的破破烂烂、无家可归的乞丐似乎还要好多了,至少在表面上还是风光的。他排解压力的方法便是——约上四五个好友,像中学时代那样对着那些流浪汉拳打脚踢,比去健身房锻炼身体排解压力要好多了。

想要永华富贵、左拥右抱、高人一等……儿时的梦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他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然而,染指暴力的人,最终也会因此毁灭。即使是流浪汉,他们也有自己的人际关系。

那天晚上,他和其余好友被不堪受辱、埋伏起来的一群流浪汉群起而攻之。在这个没有道德感束缚的夜晚,众人各自释放出心中的野兽。

而最终他自食恶果,失去未来参加女儿婚礼的机会。

***

第五幕:

这“人”是个某国王族出身的王子,过着锦衣玉食发富裕生活。又因为他并非第一王子,所以即使作为众多王位继承人之一,也不需要过多的努力。

即便如此,对他满怀期待的人们总想着能从这位大人手中得到他们想要的好处。

如果是闹钟的话,只要按下按钮就能停下。但他每日所要面对的却是烦不胜烦的恭维。

“真不愧是王子,走路的姿态真是迷人。”

“真不愧是王子,用餐时拿刀叉的手肘的角度真是讲究。”

“真不愧是王子,连上厕所都是香的……”

……

作为王族的素养,当然是不允许他不得体地拒绝那些赞誉他的人们,正因如此,那些人才会像短信推销一样接连不断。

他一直向往着像平民一样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自由自在的。于是,他逃出了王宫,坐上不知去哪的电车远行。

但是沉迷于各种新鲜事物的王子很快就把大部分的钱花光了,甚至连最后一点财物包括手机在内也都被小偷给偷走。当他想要谋求工作时,却是不断地吃闭门羹,他甚至怀恋起那些溜须拍马的马屁精。

到了晚上,当他想要像童话一样在河边洗澡时,他的衣服却被几个贫民区的顽皮小孩抱走了,夜晚寒冷的河水让他着凉感冒了。

过了好几天,他像个乞丐般邋遢、只用树叶遮蔽下半身地回到王宫前,却被卫兵粗鲁地赶走了。因为感冒改变了嗓音,又因为这幅邋遢模样,当然是不被信任的,最终他没有熬过那个冬天。

***

第六幕:

这“人”是个赌徒,但非要说的话或许任人宰割的水鱼的叫法更准确,今天又一次被放债人痛打了一顿。

在码头附近的后巷的垃圾池里大呼一声:“我想要钱啊啊啊啊!可恶!”

于是,异变发生了——天空如同日食般变得昏暗无比。一个声音自虚空向他询问:

“你真的想要钱吗?不管付出什么代价?”

是谁在说话?赌徒东张西望,但是不管哪都看不见人影。他最后犹犹豫豫地表示……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谁不想要钱……

那个看不见身形的声音一阵浅笑,不一会,昏暗天地的世界的天空一道闪光落下。

强光之中出现的是一个色子,没有点数,六个面只有黑白相间双色。

“在三十岁之前,只要使用这个色子,不管怎么样都会给你带来好运。在三十岁以后,每一次使用则变为不确定项,既有可能继续获得好运,也有可能带来无可挽回的厄运,随你怎么使用好了。”

说完,世界恢复了正常,万物的色彩重新回归原处。

他今年二十六岁,还有四年时间。只要再此之前积累足够多的财富,就在三十岁时把色子扔掉好了。

开始将信将疑地试用着黑白色子,他发现只要上面出现的是白面,就能无一例外地赢钱。即使是后来金盆洗手,下海经商也一样,只要出现白面便毫不犹豫地投资。

到了三十岁时,他已经是某跨国企业的年轻有为的董事长了,他所积攒的财富是他当初不敢想象的。但是当他发现坐到这个位置上时,他的每一个决策都已经离不开那个神奇的色子了。因为让他凭借自身实力做出选择,无异于让猴子写毕业论文,即使有无限只猴子在偶然的几率下盲打完成论文,他也不会是无数只猴子中那只幸运的猴子。

当他的神奇色子转出厄运的白面之时……一切都将无法挽回,商业帝国轰然崩塌。

***

第七幕:

这“人”是个无业青年,一人独居的话就连自己的生活也没有保障。

上了一阵子班,厌烦透了那些商业思维、官僚主义,怎么能让他干这么辛苦的活?怎么能让他挨上司的骂?怎么能让他处理这么多琐碎的事情?大喊着这种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工作不干也罢、这才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就撂下担子不干了,回家去啃老了。

实际上,他在求职的过程中就已经差点放弃了,没想到结局并没有因此改变。

可是没多会蜗居在家的他就开始觉得无聊了,无视父母忠告的他,混迹街头。

在网吧打游戏,结识了不少“朋友”,他们一起开黑、喝酒、抽烟、飙车、赌钱,但是这都让他觉得不够尽兴,于是他的那些“朋友”怂恿他吸食掺杂异物的香烟时,他终于体会到了前所未有的**。

在五花八门的粉末、液体、药片,他尽情地尝试,他认为这才是追逐着快乐本身,工作的本质就是为了让生活过得好,得到幸福与快乐,那何不干脆从一开始就得到快乐!直接抄捷径,去终点不是很好吗?

当钱不够时便去偷家里的,当被父母赶出家门便去抢劫,在被条子逮到之前尽享欢愉,逐乐至死不是很爽快吗?

在药物的作用下,他就连精神也开始不正常了,所有道德的观念在他面前形同薄纸,毫无根据的勇气涌遍全身。

当他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偷走了一个毒贩的半数毒品。最终当然是被对方组织的人逮到了,他亲身体验了自己所说的狂言是多么的幼稚可笑。

死亡、疼痛、折磨……这些字眼从来都是被人畏惧的,当他充分地理解到“地狱”这个词意时,已经为时已晚。

***

第八幕:

这“人”是个书呆子,即便上了大学,也是终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当中,虽然不戴螺旋纹的眼镜也能看得出他的社交能力相当低下。即便如此,也是有与他人打交道的经验,因此社交能力还不至于为零。

他是个完全的理性主义者。他收到消息,在不久的将来的小组任务中不可避免地要与他人相互合作。

即便他更乐意独处,像此类的事情在将来也无可避免地增加。

很显然要尽快地达成这一目的,唯有接近性格随和、交友难度等级低的人,特别是必须协调班级内部矛盾关系的班长,他在活动前期尽量与对方攀谈,搞好关系,趁此在其他人相约前约好组队。

这也并非什么困难的事情,他只是在十人小组占据一席。问题的关键已经解决,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他只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存在显得突出,在大学这一微型社会里会表现得比较明显。

他的交友方式,完全是就近原则,只和有必要接触的人说话,因此形成社交的小圈子,而很多人实际都是如此的,只要表现出和人聊天的模样就不会显得奇怪。

但很显然,这圈子的水比他想得还要深,在和不同人的相处中,他惊奇地发现——要拉近彼此的关系最好的方法,竟然是对不同的人说对方的坏话。大家都干了坏事,便等于大家都抓住了对方的软肋……

他终于正常了。

***

第九幕:

这“人”是个情种,一个追求浪漫的人,说起话来动辄便是花月,让人费解。

他是这么想的——人一生来便是残缺的,每个人来到这个世上其实是为了寻找自己的另一半。

为了邂逅命中注定之人,他不断地尝试与不同女**往。

当每次他坚信不疑地认为这便是命中注定时,命运却一次又一次地背叛了他。

“莫非这个世上没有与我灵魂形状相契合的灵魂吗?”

他像个落魄诗人般饮酒买醉,在一个夜晚不幸摔入河中。

这个意外让他失去了视力,这使他终日郁郁寡欢。但是在一位年轻的护士细心的照料下,他的身体逐渐恢复了健康。

于是一日清晨,他向照顾他的“素未谋面”的年轻护士求婚了,婚后的生活十分美满。

在结婚纪念日,他十分感激自己的妻子当年如何耐心地看护他。

但他的话很快就被妻子打断了,因为在妻子之前负责照顾他的是另一位已经离职的哑巴护士……

丈夫决定选择没有听见今晚妻子所说的话。

***

第十幕:

这“人”是个户外运动爱好者,在一个难得的假期,他穿戴好自己的装备,戴上耳机便骑上自行车出发了,在第二阶段准备徒步在荒野旅行。

身边的朋友都不解他为何要选择这么浪费时间精力的爱好,在被这样的好友嘲笑他的同时,他们也在被他暗自嘲笑。

有人询问登山家乔治·马洛里他为何要攀登珠穆朗玛峰,他的回答是“因为山就在那里。”

生命在于运动,没有冒险的人生算什么活着!

他是勇于个对大自然发出挑战的冒险者,尽管他已经有过几次差点在户外荒芜的无人之境遇难的经历,但这种刺激仍然让他欲罢不能!他就是这么一个即使摔跤也能就地来张自拍,继续起身从来的乐观青年。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次他又遭遇了意外状况,他因为疏忽检查自己的装备,如今正因为轮胎打滑,滑落山坡,在千钧一发之际抓住了凸起的石块,但自行车和装着其他设备的背包都摔了下去,已经抢救无效。

没有办法,只好徒手攀岩了。刚开始还是挺顺利的,但好像是神明在从中作梗,他右脚迈过去的支撑点崩溃了,他再次滑落山坡。

右腿因为树枝与尖石的撞击,严重骨折,左腿也被树枝锁贯穿,这下他可就笑不出来了。

靠着为数不多的随身食品和饮用水以及附近杂草,终于在五天后被路过的人搭救了。

即便这样也没有死去,他颇为自豪地向他的朋友吹嘘此番经历。

“你是不是傻?脑子被撞坏了吧。”朋友回答他后,继续去忙自己的事情。

就这样,他此次的冒险终于画上了句号。

***

第十一幕:

这“人”是个某国贫民区一个娼妇的儿子,母亲在他七岁时因为黑帮火拼被流弹击中,不幸去世。

一周之内有超过一半的天数,都响彻着枪械的咆哮声,火光、硝烟、流血、抢劫、尸体腐烂……警察都收过他们的黑钱,这里是无法之地。

他以捡富人扔的垃圾为生,一旦枪响,他必须躲起来。不管是老人、妇女还是小孩,人命在这里贱如草芥。

他的愿望很简单,就只是想要安宁罢了,他只是想要一个不必害怕被枪声吵醒的睡眠之夜……

难道这很过分吗?他就不能像别国的小孩一样拥有一个幸福安康的童年吗?

这样想着……他捡起了一个被中枪身亡的流氓手中掉落的手枪,把子弹统统送进附近流氓的脑袋中。

当他那把手枪的子弹耗尽之时,更多的子弹向他袭来,出现在男孩脑中的想法却是:

啊……终于能安宁地睡着了……

***

第十二幕:

这“人”是个黑帮头目,按他的话说便是——只有挥舞暴力之时才能感受到自己活着。

他喜欢枪,不管是手枪、冲锋枪、突击步枪、步枪、霰弹枪还是机枪,能够感受到他人鲜血飞溅、呻吟痛哭、表面扭曲、肢体挣扎、狼嚎鬼叫的濒死体验。

但是用拳头打死别人,则能更清楚地感受到生命活着的**。前不久就有一个作死偷窃他手下所掌控的半数毒品的小鬼头,连同那个手下一起被他几番虐待后生生打死了。

有的生命在消失,有的生命还活着。

这种强烈的对比,加上药物的作用,让他简直嗨到不行,大脑都在讴歌般地颤抖。

然而,让他怎么都没想到的是——在一次他与军火商交易途中遭到其他帮派的袭击时,在火拼中竟然被一个路边的小孩给开枪打死了,悔恨啊——

***

第十三幕:

这“人”是个退伍军人,因为战争的缘故,所造成的心灵创伤让他患上了战争神经症。

战争的结果——最后两国和解,贸易往来正常化。

如果从一开始就没有发生的话,根本就不必做出那样惨重的牺牲……战火纷飞,轰炸机呼啸而过——漆黑的焦土,炸裂的战壕,身边的队友接连地倒下或是炸飞。

一切都是无意义的……

他心倦意怠,已经无力去与国家这个庞然大物争辩。他开始向往原始天然,被森林的绿意包围,回归人的起点。

他开始了一趟寻找自我的心灵之旅,并在旅途的过程中救下了一个在山坡遇难的背包客。

这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事情,通过救人这事他得到了救赎。

***

第十四幕:

这“人”是个被渣男欺骗的护士,那个男人忍受不了她的控制欲,于是那个渣男与她分手了。分手后她始终忘不了那段感情,打算服毒自杀,没想到剂量不够只是被毒哑了。

当她回到岗位时,没想到再次遇见了那个渣男,她刚开始是打算拉上他殉情的,可最终还是下不去手。

在一日复一日的悉心照料下,那个渣男的身体逐渐康复,于是她选择了自己离开,这次是她抛弃了他。

她灰心丧志地离开医院后,去另外一家医院任职护士。

她在那里遇到了自己后半生的挚爱。他是一个野外运动的业余爱好者,她特别喜欢他兴致勃勃地说起自己的冒险经历时的神情,特别像个圣诞节拿到礼物的小孩子,让她很有安心感。

***

第十五幕:

这“人”是个喜欢跟在别人身后的跑腿小弟。面对别人的要求,他总是不懂得推脱。甚至还在别人的簇拥下,担当了别人都不想当的班长一职。

他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年幼时父亲离开家庭的经历,让他怀疑自己是不是不被需要的孩子?

即使后来从母亲口中得知自己的那个不务正业的父亲是因为过失杀人进了监狱,才离开家庭的,但少时的经历已经养成了思维习惯。

况且母亲因为入了奇怪的宗教,在他少时也没有多加关心。

如今也是——只要有人需要自己,他就能获得满足感,所以当班上那个不起眼的书呆子想要和他组队时,他也是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在十人的小组任务中,总是不免会出现几个奇葩。为了协调班级内外的事情,令他心慵意倦。每天都在为他们那些无聊的琐事而调解矛盾。

但他不曾想到,正因如此他的抗压能力与意志耐心得到了锻炼,他的身心在不断成长,在多年以后,他与自己的团队收购了一个因为决策失误导致破产的跨国企业。

新生商业帝国的朝阳冉冉升起。

完。

***

猴子在表演完后累得瘫坐在原地,呆滞得像个木头。

***

想要工作:让自己干着有意义的事情,转移注意力

想要信仰:证明自己有存在的必要,是被神选中的

想要尊严:让自己从低处回到地平线,扭转不平等的局势

想要高等:让自己享受高人一等的优越感

想要平等:让自己从恶俗中脱身

想要金钱:让自己的生活更加享受

想要娱乐:让自己不再无聊

想要朋友:让自己看起来正常

想要爱情:让自己的灵魂变得完整

想要冒险:打破自己平常的生活

想要安宁:让自己的人生幸福安康

想要施暴:把自己的压力都宣泄出来

想要回归:感受自然,心灵富足,打破原有的拘束

想要控制:让自己得到更多关心

想要有用:适得其所,让自己的存在并不多余、突兀

文明与野性……人类究竟为何而活?

拍摄完毕后,幕后的那人陷入了沉思……

***

在过去还有着王子这一称谓的时代,这一乐园里有个名为动物之国的国家,那里的统治者是能够使用剧团魔法的拼图王子,他的魔法有四大要素:剧本、演员、道具、舞台,他通过概念延伸,操控魔法改造这个世界部分动物进化为了兽人与半兽人,因此所有(半)兽人都称他为“兽人之父”。(兽化程度越低,人化占比更高,智商就越高而身体素质则越低,前者比普通人类弱而后者更强)。

如今,“立理”出现崩坏的小王子,已经不能被称为王子,他已经是个国王了——是的,他正是“怪猿疯王”约翰·G·李贝特,与他同时出现的——还有他的引路人(玩物)猿猴·比利。

如果他还活着,按时间的计算来看,恐怕他已经有跨度三个世纪的年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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