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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皇后和皇太后 穿书后我把残疾大佬宠上天_牧小疯童话纪实录

Chapter 1 灰姑娘

【灰姑娘的故事,要从她父亲去世那天说起。那一定是个夏天,灰姑娘的头上戴着朵白色的野花,低吟着悲伤的歌,然后收起眼泪,和后母以及后母的两个女儿住在了一起……】

我的故事,开始于一个夏天。

故事的开头,灰姑娘住进了我家。

那是中考结束后的暑假。

妈子再婚后,还未享受完蜜月,一场酒后驾车的悲剧夺去我继父的生命,喜事变成了丧事。

“妈子”是我叫我妈的方式。

说实在的我没有太多悲伤的感觉,毕竟相处时间不长,但心里颇为感慨,早两天还和老姐稀里糊涂地捧着酒杯对妈子说恭喜,结果那杯葡萄酒的味道还未散去,空气里便奏起了哀乐。

妈子再一次无缘于幸福,这是女人最可悲的事。

还好事情并不算最糟,肇事司机家里估计有几个钱,颇为爽快地一次性赔偿了二十万块。妈子抱着灵位牌掉了几滴眼泪,就收拾了心情继续过日子。

只是我和我姐却多了个继妹,她叫冯瑞嘉。

妈子年轻时长得不错,却没什么文化,脾气也不大好。她早早儿结了婚,又草草离了婚。

我早些日子翻过那寥寥几张旧照片,那个男人的脸被油性笔大大地画着圈圈叉叉,但是妈子蓬头垢面的模样,牵着两个挂着鼻涕打着赤脚一脸傻样的赔钱货,倒让人觉得离婚也在情理之中。

我对那个男人是没感觉的,不怨不恨不记挂,他也不来烦我们,除了每个月给固定的赡养费,我和他仅仅剩下血缘上的牵绊。

赡养费不少却不多,妈子还是得打拼。她开了间小杂货店,以确保我们母女三人衣食无忧。

妈子嫁人无非想找个寄托,找个帮手,不料发生了那场意外,破坏了妈子所构思的蓝图。

而继父那边已经没人了,冯瑞嘉的母亲早逝又尚未成年,妈子便承担了抚养她的责任。

早说了妈子脾气不大好,刚开始冯瑞嘉闹情绪不肯吃饭,妈子也只是说她几句,后来有一次见她一脸委屈地猛掉眼泪,妈子不知是承受了太多压力抑或是受了刺激,把她狠狠地臭骂了一顿。

我家住的那种小区里,都是平房,不隔音。妈子虽然常会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和人争执,却是一个护短的人,对我们姐妹爱护得很。左邻右舍听到妈子骂冯瑞嘉,多少有些指指点点。更何况,大家都知道妈子拿了那二十万块的赔偿金,以及继父的一些遗产。

但事后妈子煮了鸡汤让我端到冯瑞嘉房里的事,却无人知晓。

我和这个女孩先前只在婚宴上见过一次,她白白净净,乖巧懂事的样子,漂亮而且讨喜。要不是妈子和她爸的婚姻关系,她就是完全意义上的孤儿了。我同情她,也同情妈子。

婚宴寥寥数人,只摆了两桌。

妈子打扮起来其实不赖,风韵犹存的模样,却穿着大红艳俗的新衣,脂粉掩不去眼角的皱纹,笑起来有点夸张。我们一长大,妈子就开始变老。

冯瑞嘉和我同年,比我小三个月,今年也刚好中考。婚礼办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的第六天,是个好日子。

我考得不错,比我家附近那所省示范高中T高分数线还高了八分,好在当初大胆填了该校的志愿。妈子也很高兴,奖励了我两百块钱。

后来知道冯瑞嘉才叫考得好,那成绩进全市前十都没问题,她也报了T高。冯瑞嘉以全校第一名毕业,她上的是那种民办的全封闭贵族学校,还给予两千块奖励。这钱自然由我妈子代收。

那学校的确贵族,一年学费一万八,不过当初为了扩大优秀生源,特招了几个尖子生,冯瑞嘉就是那会儿被招进去的,学杂费全免,她的名字还被做成横幅挂在学校大门的两根门柱之间:

“恭贺我校冯瑞嘉同学以总分×××分名列全市第七,英语单科状元。”

我觉得名字被风吹日晒雨淋的其实挺招摇,想问问她的感受,但终究没开口。我和她不亲,我们之间有隔阂,加上我也不是那种会主动和人交谈的性格,所以不了了之。不过有时我想如果她爸还在,我们的关系也许不会这么尴尬。

一个暑假,除了那碗鸡汤,我和她没再说过一句话。

果不其然,我和冯瑞嘉同时进了T高,区别在于她是尖子。不过没关系,进去了就好,基本等于拿到重点大学的半张通行证。

只不过,这从来就不是我的主要目的。

T高是半寄宿半外宿的学校,除了硬性规定高三学生全部住校,其他的学生可根据自身需求或住家远近来申请寄宿,但需要在报到前两个礼拜在网上递交寄宿申请。

我和冯瑞嘉都申请了,由于我们这届学校刚好扩招,申请寄宿的人又特别多,校舍不够用,我和她都因为家庭住址的问题,给予退回申请。

冯瑞嘉要申请寄宿我觉得挺好理解的,尴尬呗。

而我的原因更简单:方便。我这人有点懒,从学校到家里差不多有二十分钟路程,妈子估计不会额外给钱搭公车,所以想着干脆住在学校里。

而且,方便见到我想见到的人。

报到那天,妈子要看店,没来陪我们注册。

我和冯瑞嘉草草吃了点早餐,就步行去了T高。

省示范高中啊,能考上的学生心里多少有些得意,但我仅仅是吁了口气。

高大却有点陈旧的校门大开,挂着“欢迎新同学”的横幅。来来往往的都是人,家长学生,有些开车来的,都不让进校门。

我和她窝在这一堆人里挺不打眼,瞧过去有些学生显然是申请住校成功,提着大箱小箱的行李,看起来风尘仆仆,一脸兴奋又有些徘徊的样子,更多的则是期待。

校门口站着几个穿着校服的师兄师姐,侧挂着礼仪小姐常披挂的那些红条,写着“欢迎光临”,然后见到人就迎上去,引领新同学报到。

来迎接我们的是个男的,他先是笑笑打了招呼,然后指了指我俩,“你们是一起的吗?”

冯瑞嘉乖巧地点了点头,答:“一起的。”

师兄显然对她有好感,笑了笑,一边东扯西扯一边带着我们前进,说着“怎么你们自己来报到”、“没关系,流程很简单”、“我带你们进去”诸如此类的话。

冯瑞嘉暑假在我家学会了沉默,现在恢复先前见到的那个乖巧女孩的模样,轻轻挂着微笑,和那师兄交谈。

他们说什么我没注意听,一直心不在焉,好像又问起之前在哪儿读书、有没有申请住宿之类的。其实我只想问这个师兄一个问题:认不认识他,某个我一直想见到的人。

我想问,那个喜欢说童话故事的他,还记得我吗?

至少我清楚地记得他的名字——王睿翔。他是我吁口气的最大原因。

那个在我流着鼻血把我家附近某家伙踩在地上的时候,牵我的手把我带开,帮我给伤口上药,还笑得一脸温柔的男孩。

我父母离异那会儿,全世界对我来说都是敌人,小小年纪的我便学会冷嘲热讽,浑身带刺。那时的我是尖锐的,吵架打架都不含糊,我妈总是护着我,很是凶悍。因而大人见着我会皱眉,同龄人也不愿意和我玩,他们一来怕我,二来怕我妈。

但那会王睿翔走进我的世界,带着他的童话故事。

《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我其实对这些童话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但我喜欢听他的声音,温润的,沁人心扉。

于是那些童话连同他的微笑刻入我的脑海里,但前几年他搬离了我们的那个小区,住进那种标榜富裕的高级商品房。从此断了联系。

直到两年前,妈子的杂货店里,几个小区的人突然聊起了他,说某某的儿子叫王睿翔的,进了T高。儿女能进T高,是为人父母自豪而骄傲的事。

从那时起我开始拼命读书。

我之前的学校也很出名,出名的垃圾学校。不晓得从哪一年开始,学生素质开始大幅度下跌,很多家长花大笔资金把儿女弄走,哪怕弄进一所二流学校也比“坐以待毙”好,导致生源越来越差。

妈子从不管我学习,她觉得有书读就行,不读书也可以,因为她自己读书也不多。她也不怕我变坏,非常信任我。我和我姐,她更信任我。

我学校里边的学生逃课打架、吸烟喝酒、夜不归宿,我班里公然挑衅老师权威的学生一抓一大把,反正是义务教学,怎么也可以挨到毕业。那时我甚至没在班上考进过前十名。我的基础太差,从来就无心学业。

我对英语不敏感,看不懂物理也弄不懂几何代数,语文政治也是一塌糊涂。但从那个学期开始,我每天对着枯燥的书本无怨无悔,强迫自己去记忆化学平衡式;我开始认真地听课抄笔记,每天做大量的习题;我开始学习用优美的词汇来写作文,学习怎样运用“带着镣铐跳舞”或者“上紧了弦的陀螺”。

我想我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材料,常常十二点还开着台灯在书桌前学习,一遍又一遍地背着课文,研读着解题大全,把自己弄得精疲力竭。

我也不懂自己为何会这么疯狂,身边的同学开始以古怪的眼神看着我,在我背后唧唧喳喳唧唧喳喳,还有些同学耐心地劝导我,说我绝对是白费心思。

但这一切都影响不了我,我可以在嘈杂的环境里旁若无人地学习,我把头发剪得很短很短,我想我至少得去见见他,那个在我童年承托我最美好记忆的男孩。

而今,我终于考上了T高,这跌破了所有人的眼镜。我也是以我们学校第一名毕业,比第二名那个总分多了一百分。但学校没有奖钱,也没有挂横幅。

我的思绪在游走,直到肩膀突然被拍,我回头——

呃,这谁啊……

但我很快反应了过来,一反应过来心里就尴尬了。从来没想过这么快能见到他,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一个这样的他。

可能是升学的压力,让他额头冒出几颗痘痘,鼻头、下巴处也有。和他有五六年没见了,他的脸微微有些水肿,却仍是记忆中的脸庞、记忆中的笑容,戴着时下学生流行黑框眼镜,笑起来嘴唇下方有隐隐的梨涡。他五官还是好看的,表情却是有些迟疑,“牧小枫?”

他记得我,他记得我,他记得我。

无法否认我仍是兴奋的、激动的。

我故作含蓄地点了点头。我担心我对着镜子练习的笑容会不会不完美,那瞬间我觉得我两年来的努力都有了结果,这才是我要的结果,因为这个结果我可以不介意他脸上的痘痘!

王睿翔笑得一口白牙,这个表情还是我熟悉的那个会和我说童话故事的男孩。“好久不见啊!”他说,然而在我还没有开口说些什么的情况下,他很快将目光转移到冯瑞嘉的身上,有些惊艳也有些困惑,“这好像不是你姐。是同学吗?”

冯瑞嘉也是察觉到他的目光,有点腼腆地点了点头,却不失大方地说:“我叫冯瑞嘉,是牧小枫的继妹。”

“哦……”我听到他语气里的意味深长。

不晓得为什么,我觉得时间在这一瞬间定格了下来。

便是定格的那瞬间,记忆里的美好有了裂痕,我的笑容变得有些冷,连心跳也平静了下来。王睿翔于是开始变得陌生。

事实上,连我也觉得冯瑞嘉很漂亮,只是有点儿惊讶,我居然可以对着自己努力两年的理由,暗地里讥讽地笑着。是我太冷血,还是现实残酷到我已经习以为常?

我突然想起我问过王睿翔,那个舞会上,王子为什么会一眼看中最后出场的灰姑娘。

他说,因为灰姑娘美好善良。

我问,怎么看出来的?

他想了想说,就是看得出来。

我想起那时候我对他的回答其实有些反感,只是对他的好感掩饰了一切。

我始终觉得,王子最先喜欢的,其实是灰姑娘的美貌。

大家都喜欢美好的东西。我也是。

因此我决定,我不要长着痘痘的王子,更何况他算不上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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