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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和160站在一起效果_part 2/moral12

哈特用力推开女孩,牙齿都在发抖:“你回去,回到教堂里,至少那两个人会保护你。”

女孩随摔倒在地,但却不愿离开,央求道:“一起逃吧,到教堂里就安全了。”

哈特不言语,只是两字“快走”,因为一起逃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虽然现在他毫无紧张感地站在那里,但在将后背留给对方的那一瞬间,两人会被其瞬间杀掉。作为雷蒙德手下有名战将,兰道的实力哈特自然也是知晓几分。

听话的女孩子不做纠缠,即使是光着脚,也是用全力在雪地奔跑,如果不能帮助到哈特的话,也不想成为他的累赘。

“你小子命真大,本以为你不会上岸,而是老老实实地在船上等着,所以我以为给船烧了就能回去领赏了呢。”兰道.多克眼中流出异彩,其中感情不言而喻:但没想到此处竟有流落至此的圣物,还在这群废物的手中,真是天赐良机,先杀你,再夺物,痛快!

原来那个奇怪的女人说的那句“船上有狗的味道”,是指雷蒙德的走狗啊。哈特反是眉头紧皱,雷蒙德若是派其特地来杀自己的话,那说明他完全就没想给自己留一条活路,甚至连苟且活着的资格都没有。

“不过我是属实没想到啊,老大为啥要把你这小崽子看得那么重?”

兰道大大地深了个懒腰,身上的筋骨嘎吱作响,即使是巨剑在手,他也依然肆无忌惮地做着随意的动作,完全没有在意手上的武器会不会伤到自己,实际上,他也确实并没有犯这样的低级错误。

“雷蒙德……这家伙完全不打算给我一条活路是吗?”

问了一句废话,既然自己是铁了心想要致对方于死地,那对方当然更是会处心积虑地干掉自己了。哈特利斯对于雷蒙德的“为人”自然是不会有一点怀疑,比较让他惊讶的是,对方竟然会派出自己如此精锐的手下来追杀自己。要知道,雷蒙德本就是相当有名的“猎人”,而其手下的“五柱”自然也是个个勇猛,其中作为“疯狗”的兰道.多克自然也是让敌人闻风丧胆的响当当的人物,曾经也有过“不超过一百个人我都能解决”这样惊天语录的人。

“我跟吉娜那家伙不一样,跟你们这些孩子没什么交集,你们是谁的孩子,是死是活,跟我一概无关!”

这几乎是就是下达了死刑通知书,一个10岁的孩子,直面一名身经百战,已经是名声在外的狂暴恶徒,如果这是一场赌局的话,庄家一定都不会开这个盘,不然非要亏死不可。

一击激起千层雪,巨剑在飘落的雪花之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毫不留情地直取哈特利斯的首级,仓促格挡却也还是只能让自己元气大伤,巨剑与哈特的匕首相碰撞,甚至发出的是“咚”的闷响,虽未直接被砍中,但光是这份重量便不是一个外傅之年的孩子能够承受得了的,被打飞出去便是理所当然的。

“混蛋!”

在外流浪时间长了,地痞流氓见的多了。会的脏字也变得多了起来。哈特来不及起身,随口便飞出一句,左手搜寻左胸口,以一种奇怪的姿势掏出了枪,因为自己的右手已经因为刚才的冲击而失去了知觉,再加之之前左肩旧伤,现在两条胳膊都快被玩废了。

枪口在颤抖,人在挣扎……

“枪是个好东西。”兰道讪笑道:“让很多没本事的人有了能够击败强者的机会,但困扰的是我们啊,因为这样,不自量力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不闪也不躲,兰道犹如闲庭信步一般慢慢接近。

不能……不能开枪。这就是强者的余裕吧,即使哈特拖着残废的双臂慢慢悠悠地站起来,兰道也并没有加以阻止,甚至还是带着“宠溺”的目光看着眼前这个挣扎的孩子,但毫无疑问,这对哈特利斯来说,就是侮辱。

开枪如果能打死他的话还算好,但如果不能一击毙命,那死得就是自己,甚至就算能对他造成伤害也没有用。即使是孩子,哈特也还记得,小的时候在雷蒙德家里的时候,就曾领教过他那狂暴的战法,即使几乎已经遍体鳞伤,他脑中最先想着的,也还是怎么才能把敌人的脑袋砍下来。

夜空中,划过一道流星。“轰!”地一声,砸在两人之间,不仅掀起了阵阵白雪,雪下面的尘土也被扬起。

定睛一看,这哪里是什么流星,只不过是教堂那边发生的战斗太过惨烈,教徒们的尸体被甩到了这边而已。

“切,什么狗屁东西?”

兰道将尸体一脚踢飞,光是这一击的力道,便吹得散雪花和烟尘四散开来。

烟尘散去,哈特的身影消失在眼前,就好像是被里斯本的冬风带走了一般。

“哼,小孩子还是爱玩啊。”兰道看着雪中的脚印,在原地摆起了双手:“喂!臭小子,你知道吗?”

如果……如果不能赶紧逃走的话……哈特拐进了小巷中,现在哪还有时间去听兰道那自我陶醉的屁话,自己也深知地上的脚印没有办法抹除,所以当务之急,就是能跑多远,就跑多远。

身后,兰道的声音渐行渐远。可是他依然还在说着:

“老大对你好像有种相当可怕的执着,我是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执着已经到了一种就连我都觉得奇怪的程度,你能体会到吗?应该不能吧?你体会不到。”

哈特利斯已经跑远,兰道说的话,他已经听不到了,但是——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老大为了杀掉你,给了我什么东西!”

这句话,他听得清清楚楚!

“什……”

连一个音节都还没有发完,眼前突然闪现了出了一道银色的闪光,躲闪不及只能以手抵御,但肉身又怎么能承受如此锋利的一击,巨大的剑刃瞬间割伤哈特左手手心,虽然没有将左手斩断,但也已经是无法握紧,手指甚至已经不能大幅度弯曲。

哈特整个人撞在小巷的一口井上,井壁直接被撞碎。

“啊啊!”

飞溅的石块打在哈特的脑袋上,顿时鲜血直流,后背所受到的重创自不必说。

但比起这近乎于能震晕自己的重创,更让哈特费解的是——他究竟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

“你应该不知道的吧,老大为了让我杀了你,甚至把这个东西借给我了啊!”

兰道随便跳了跳,只是这轻描淡写的动作,却在一瞬间跳上了屋顶,只在哈特眼前留下一道残影。

“这双靴子啊,是几年前我和老大在巴尔干半岛找到的‘圣器’,虽然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啊,但根据这个能力来说,老大叫它‘赫尔墨斯’倒也挺贴切。”

他跳下屋顶,下一秒身形便重新出现在哈特的面前,如果不是他确确实实有跳楼的动作,被说成是瞬间移动都不为过。

“虽然有点小题大做就是了。”废话也不多说,兰道也不是那种性格,一只手拎起哈特,甚至不需要武器,光是用蛮力,便足矣将其掐死。

“听好了,现在这个世道,多少要有点防身的东西,枪固然好用,但是也有不好用的时候,自己身上所有能用上的东西,都要好好记住。”

流浪时,同为流浪者的同伴们曾跟自己说过的话在哈特脑中回想,他现在还不清楚,这就是所谓的走马灯;他更不会知道,这是只有在死之前才会看到的东西。

哈特想到了自己被杀掉的模样,被人钳制住,连呼吸都困难,别说是反击了,但仔细想想,被逼入绝境的时刻,这不正是最好的机会吗!

站在强大的敌人面前,敌人更加的强大,而自己却已不是暗下决心,为父母报仇的自己了。

“哼!一个孩子,何必这么大费周章。”

就连敌人也如此轻视自己,所以呢?自己也就只能作罢,随波逐流?

“去死!!!”

哈特利斯一声长啸,别在腰间的匕首滑落入手,俗话说,一寸短一寸险,迅捷的匕首向兰道的腋下直刺去!

“混蛋……小子……”

兰道身经百战,随避闪不及,但也迅速作出反应,伸手护住腋下,虽是保住了腋下筋骨,但免不了右手被捅穿,哈特算是报了废手的一箭之仇。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第一次听见来自兰道这位勇猛战士的惨叫,即使手心被捅穿,他也依然握紧右拳,对着前方挥去,这不仅是他激进战法的原因,更是因为战斗确确实实的,并没有就此结束!

被摔下来的哈特利斯握紧匕首,向兰道直刺过去,趁对方立足未稳,向着兰道的喉咙刺去。但拳风袭来,哈特也是不得不闪,身体重心降低,本就无力支撑的双腿瞬间弯曲,借着自己身高“劣势”,躲下这来势汹汹的一拳,匕首直进侧腹,且并不恋战,在捅进对方身体的前一秒,手便渐渐松开,整个人已经做好了脱离的准备。

即便是小有成就,但依然难以抹平两人之间硬实力的差距,哈特利斯相当清楚,这一系列的攻击,也只不过是给自己留下逃跑的时间罢了。

“逃跑才是你最愚蠢的选择!”

拔掉匕首,哈特已是逃出小巷。兰道强行扯下腰带,围系在腹部,手上的伤口更是直接撕开衣服简单包扎即可,连两分钟都没有用上,一个遍体鳞伤,浑身流血的臭小子,究竟能跑多远?

赫尔墨斯的存在,让空间感被一再缩小,哈特艰难腾挪,但却不及兰道几秒的闪转腾挪。

在渐渐消失的嘈杂声中,兰道看到了那个将自己惹怒的身影。

“哈!躲到那种地方!你是自寻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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