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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玩雏女,穷山村里_32、雨夜遭袭(1)/苯艹钢墓

科技点咱们赢不了,我便打起了老本行的主意。

能走到今天,咱们靠的是什么?夜袭啊!

天朝老百姓普遍营养不良,夜盲症可以说是一种常态,十个人当中至少九个都是夜盲症的,所以天朝最怕的就是夜袭。

我原计划组织一波夜袭,但是却被庞文德他们阻止了下来,

“荒唐!你现在是三军的精神领袖,也可以说是主心骨,你跑去夜袭?且不说成与不成,就算夜袭成功,你却受伤了,你可想过你仙人的身份就要穿帮了?”

说的也是,我貌似还真的顶着一个准提道人的名号呢。

半夜,天上下起了大雨,更是让人没有办法看清楚,就算是没有夜盲症的,估计在这种天气想要看清楚不远处的人都费劲。庞文德煮了一壶酒,给我倒了一杯说:“你现在别想多,安心做好自己的太守,现在咱们的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可以说,只要时间够久,别说是这帮叛军,就算是天子回来了,也未必能打得过你。更何况现在你顶着仙人的名号,老百姓很多人也都支持你,只要你不死,什么都好说。”

我没好气道:“老百姓支持的可不是我,是他们分到手里的土地和钱!”

庞文德撇撇嘴:“话是这么说,但是你想啊,天朝现在已经腐败到什么程度了?老百姓还看得见希望吗?朝廷倒是希望老百姓支持他们,但是养着这么多害虫,老百姓难道自己不活了,去供着这帮老祖宗?人都是自私的,只有让老百姓有了活路,人家才会支持你不是?我敢说,现在你和天子站在一起,老百姓们二话不说都能站在你身后。”

“为啥不是身前?”

“怕死呗。”庞文德说完,一口喝干了杯中的酒,那陶醉的笑脸在烛光中格外妖娆,我甚至担心这货是不是下一秒要变身成为狐狸精过来吸干我。

正想着,外面的声音变得嘈杂起来,不少人都在大喊大叫。

大晚上的,又是军营,这种事情可不是什么好事。

我们冒雨走出营帐,看到来回奔波的几个传令兵,问道:“怎么了?”

那个传令兵急道:“大人,有人袭营啦!我要赶紧去告诉几位将军!”说完,直接撒腿就跑。

我看了一眼庞文德,心叫不好,赶紧让人击鼓吹号。

开玩笑,玩夜袭是我的家常便饭,我会没有防备别人夜袭的办法?

夜袭最怕什么?最怕的就是乱啊!

夜袭因为本身晚上视野不好,容易出现将没有兵,兵没有将的情况,所以乱成一团,最后只能自顾自逃跑。所以我在平时训练的时候,专门强调了遇到人家夜袭需要怎么办。第一批发现又敌人夜袭的人不管军职高低,都要作为防守的指挥官,将敌人冲营的时间尽可能拖延下来。然后分出传令兵将这个消息告诉所有领兵的大小将士,上级领导下级,统一组织,然后在鼓声和号角同时响起的地方集合。不单独使用鼓声和号角,是怕与敌人的信号产生误会,而同时使用号角和鼓声就是避免了敌人在冲锋的时候,咱们这边还有人傻不拉几跑过去送人头的。我一次使用两种,你总不能同时发出两个指令吧?

这边的人越来越多,开始不断有人来到这边集合,拿起武器,点燃篝火,一时间整个营地开始变得亮了起来。

人数越来越多,大家也开始渐渐安心了下来。

咱们这边军营中有好几万人,再加上安慕希城中的守军也有好几万,不管来夜袭的敌人有多少,只要他们不是倾巢而出,咱们都占据着优势。

然而,这种优势很快被打破了。

“是神臂弓!”有人惨叫一声。

随着破风声响起,越来越多的惨叫声在军营中响起。

“是火光!快灭掉火!”庞文德急着喊道。

不错!晚上,又是大雨,我们看不清,人家更是看不清,现在点了火,等于是将自己暴露在敌人的面前,于是我们将所有的火都直接灭掉,转眼之间,军营再度回归一片黑暗。

“咱们这边总不能挨打而不还手,主公,你带人绕后,我们在此死守。”

庞文德的提议很好,而且现在什么也看不见,绕后也很不容易被发现,相对来说,绕后反而要比在此死守要安全得多。

我知道此时也不是较真的时候,点了点头,带着一队人就从营帐的右翼离开了。

“放箭!”我军之中也开始朝着看不见的敌人射箭,虽然威力不比神臂弓,但是至少数量上是人家的好几倍,杀伤力也不可小觑,现在大晚上下着雨,谁能看见谁?弓箭的杀伤力全看缘分,随缘箭的缘分到了,想躲都躲不掉,缘分没到的,就是站在你面前的都射不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如果概率是相同的,咱们的数量更多,自然占便宜。

我们一路踏过泥泞不堪的小道,直接绕到了敌军的后面。

这白木元也是不要脸,明明夜袭都是冲营杀敌,将敌人杀溃的,他倒好,一半人冲营,一半人竟然形成了一个不小的阵地,只见他阵地防守严密,周围都有盾兵防守,俨然成为了一个攻守兼备的大阵,再加上还有中间的神臂弓进行输出,还真是颇具章法。

但是咱们这边也不含糊,好几个人手中都抱着炸药包,虽然现在还没有研制出手榴弹,但是这炸药包扔到了人群,杀伤力也不会小,更是能够让敌人吓破胆,屡试不爽。

我们贴着地面不断靠近,终于看准了时间,拉掉了引线,一包包炸药包就这样扔了过去。随着不断传来的轰鸣声,敌军的惨叫声也是此起彼伏,那不断闪耀的火光更是让敌人军中大乱。

我举起了军旗大声喊道:“吹冲锋号!同志们,冲啊!”

随着冲锋号的响起,不但我们这边冲了上去,就连庞文德那边守营的人也跟着吹响了冲锋号冲了上来。

然而我们估计错了一件事情,那就是敌人的韧性!

要是马眼针的军队,这种时候估计早就要直接投降求饶了,然而白木元的军队军纪想不到会如此严谨,此时虽然胜负已分,却退而不乱,稳重求退,一边退,一边还有神臂弓进行掩护!

这边冲锋,那边的神臂弓射箭,有时候甚至一箭就能贯穿两三个人。如果我们这边就这样冲过去的话,虽然胜券在握,但是伤亡也一定不小,这等于是用人命去换这次的胜利,就算把这一伙来夜袭的杀个精光,我们还是亏的!

只可惜神臂弓都是在最中间的,我们扔过去的炸药包只能炸死很少的一些,大部分炸死的都是盾兵,完全没有什么鸟用。

眼看双方已经战作一团,而我们这边却没有弓兵跟上,只能被动挨打,我一时情急,直接从地上抓起一把烂泥,大声喊道:“用泥砸啊!”

这一招不可谓不毒。

我们冲过去的友军都是背对着我们的,就算被我们误伤砸中,烂泥最多是让他们疼一下。但是敌军就不一样了,烂泥一旦砸在了脸上,就等于完全失去了视觉,甚至人还会本能地低头闭眼,想要将脸上的烂泥擦掉,这一耽误,就给了冲在最前面的友军杀敌的机会,一时间,这边杀声越来越响,眼看敌军已经开始出现了溃逃,这头庞文德他们终于带着弓兵赶了过来。

我急着抓住了还在苦苦寻找我的庞文德,急道:“别放箭了!两军混在一起,别误伤友军!用泥!”

庞文德眼珠子一转,大笑道:“主公!,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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