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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军婚你太大了h 长日光 乱作一团阅读_湖之子的巡礼

科洛,位于艾尔德兰中部,是一座祥和的小城镇。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日复一日地过着单调且平静的生活。虽然偶尔会有小摩擦,但因为小城的民众大多互相认识,因此不过是一些单调生活的小插曲,不会发展成冲突。

不过,这样平静的生活,似乎因为一些人的到来而改变了。

要说这一些人似乎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不过是一队商人和镖师,暂时在这里休整一段时间,顺带卖点稀罕玩意,做做小生意罢了。那为什么说这里的平静生活被打破了呢?那就是这里的财物开始频频失窃了。

在一个大家都是熟人的地方,频频发生失窃案,矛头自然会指向那群外来的商人。因此这些商人便守卫进行了搜查,并且严格监视了起来。镇长下令,没有破案之前,禁止任何人员离开这里,自然包括这些商人。对于时间就是金钱的他们来说,被“囚禁”在这座小城里无疑是一种煎熬。因此他们无比配合守卫进行搜查,但案子一直没有进展。找不到任何的赃物,城里也没有任何销赃的地方,这些商人和城里唯一的锁匠都被监视了起来。然而小偷却一直没有找到。

虽说只是一些小钱,甚至只是一点食物之类的,但民众还是陷入了深深的不安。毕竟有人可以深夜无声撬开他家的门,偷偷拿走他想要的东西,现在只是一些小钱,哪天他想拿走人命了那事情可就大发了。

不过居民们并非对这小偷一无所知,至少经过几天的情报交流,他们分析出来了:小偷不会在同一个地方行窃两次。

所以当天晚上,没有遭遇过小偷“光顾”的人家都留了一个人守夜。当然,灯是熄掉的。他们约定好了,只要遭遇了小偷,就大喊:“有小偷!”,附近的邻居就会一拥而上,把他拿下。

城镇的一角有一座小教堂,里面有一名神父和两名修士。这天晚上他们自然也进行了守夜“活动”。而守夜的正是那位胖胖的中年神父,他的名字叫约翰。

“你们几个年轻人就去睡吧,我年纪大了,觉比较少。有情况我会喊你们的。”

说着这样的话,他把那两个年轻修士赶进了卧室。

好巧不巧,这天晚上那小偷,确切的说,那两名小偷“光顾”的就是这个教会。

深夜,神父坐在一个阴暗角落的凳子上,嘴里念叨着经文,竭力防止自己打瞌睡。但他的头还是摇摇欲坠,嘴里念叨的什么自己都不知道了。

但他很快被一阵轻轻的“咔咔”声惊醒。

“有人撬锁!”他的大脑很快清醒过来,但他没有采取任何行动。神父想要趁他们行窃时把他们抓个正着。

随后“吱哑”的一声,教堂的大门被推开了一条缝,月光从缝里射在地面上,两个矮小的人影在洁白的月光里一闪而过。

“这就是小偷了。”约翰坐在凳子上一动不动,生怕惊动了他们。

这两个小偷似乎很熟悉这里的构造,蹑手蹑脚地直奔厨房而去。他们行动的飞快,并且没有发出很大的声音,由此可见,是惯犯了。等到他们两人进入了厨房,约翰也轻轻地站了起来,蹑手蹑脚地走到了厨房,透过微弱的月光,他模模糊糊地看到了那两个小偷的真面目。

“这不是两个孩子吗?”神父心里想。

在厨房里四处翻找着食物的,的确是两个少年。只不过这娴熟的搜索物品的动作,还有不发出声音的动作,实在是和他们的年龄不符。

约翰有些心生怜悯,但犯罪就是犯罪,有必要让这两个孩子受点惩罚。

“你们两个,不许动!”约翰在身后放了一个圣术光环,同时使用圣术对声音进行了扩音。他冲进了厨房,耀眼的光芒和巨大的喊声直接震慑住了那两名少年。卧室里的修士们听到了声音,纷纷跳下床摸黑往这边赶。

当然,这两个“惯犯”也没有坐以待毙,个子高一点的直接冲向神父。神父一把抓住他的两只手,但随后他才知道中计了。那名个子矮一点的少年随手拿起一个杯子,对着约翰的膝盖关节处捅了一下。约翰只感觉一阵剧痛袭来,手松了一些,抓的那名少年也趁机挣脱,和同伙拿起地上的面包就往外面跑。由于他们俩个子太矮,并且天色太暗,修士们并没有在教堂里拦住他们。

“有小偷!!!!”一名修士跑出教堂,扩大了自己的声音喊道,之后便对那两名小偷紧追不舍。

随后整个城镇的灯渐渐亮了起来,居民纷纷出门,手里拿着火把、棍棒甚至是菜刀,朝着声音发出的地方赶。

修士一边追一边往天上发射光球,告知居民们自己的位置。一部分居民紧随修士其后,而一部分则看着光球的趋势,朝着光球前进的方向进行堵截。但很快这场追逐便结束了,两个矮小的少年从城墙上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凿开的狗洞爬出了城外。

“该死,外面有守卫吗?”修士喘着粗气问旁边赶来的守卫。

“放心,镇长大人早有安排。”

紧挨着科洛的北部,有一片小树林,两名少年匆忙地逃到了这里。

“马呢?我们的马在哪?”矮一些的少年问他的同伙。

“是这里没错,你看地上还有蹄印呢!”高一些的少年说。

“肯定是这里啊……我还栓起来了……”

“你们找的是这匹马吗?”不远处传来了一个陌生的声音,随后两名少年的周围瞬间被火光照亮。一个精瘦的老头牵着马走了过来,看到是两个小孩之后还有点惊讶,但很快恢复了他身为镇长的威严。

“守卫,把他俩关起来,后天我要公审!”

“那么,犯人诺里斯,犯人卡森,你们俩对罪行供认不讳?”镇长坐在城镇中心小广场的一个椅子上,面前是一张桌子,旁边的桌子后面则坐着几名书记官。在这个临时搭建的“法庭”周围,围满了守卫和民众。毕竟这里很多年已经没有犯罪了,这场审判倒成了平静生活的调味剂。

“是的,大人,我们认罪。”矮一点的卡森说。

“被抓了就是我本事不够,我愿意伏法。”高一点的诺里斯说。

法官,也就是镇长笑了笑,说:“那么,我来进行最终判决吧。犯人诺里斯和卡森,深夜私闯民宅,盗取财物,赃物大多被吃掉或是去附近村庄的酒馆销赃,所得赃款全部购买了食物。经过估算,造成直接损失约为836枚利亚……”

“有这么多钱吗?”诺里斯试图辩解。

“你们俩啃了琳娜大婶家里的一条羊腿,那是人家做馅饼用的原料,还偷偷把铁匠家里的短剑卖了一把换肉吃,还要我说下去吗?”

“这俩小子真能吃。”镇长旁边的卫兵笑着嘟囔道,但是被镇长瞪了一眼之后,脸立马板地像条老腊肉一样。

“……综上所述,犯人诺里斯和卡森犯盗窃罪,严重扰乱公共秩序。但考虑两人年龄尚幼,且没有赔偿能力,现在处以以下判决:诺里斯和卡森两人为科洛义务劳动5个月,诺里斯所拥有的马匹充公半年。判决完毕!”

“那我们住哪里?吃什么?”卡森问。

“住所和食物经约翰神父强烈要求,由他来提供。”

“约翰神父?”

“就是那天晚上被你们重创了膝盖的神父,你们可得好好感谢他,是他要求从轻处罚的。知道了吗两个小兔崽子?”

“知道了!”

“服从判决!”两人对着镇长行了礼,弄得在场的人都哭笑不得。

这件事原本应该就此结束,可有人似乎对这样的判决十分不满。

因为要抓小偷,那支商队被“软禁”了几天。大多数人只能自认倒霉,可偏偏有人觉得咽不下这口气。

“浪费这几天我少挣了多少钱!都是因为那两个勒维亚小杂种!”

有如此想法的几个人聚集了起来,在商队离开的那天做了比他们口中的杂种更恶劣的事情。

那天晚上,修士艾伯特去城镇中心的水井打水,当他挑起两桶水的时候,地面传来的震动让他把手中的水桶放了下去。艾伯特可以清楚地听到,那是马匹奔腾的声音,并且正朝着他的方向而来。为了以防万一,他抽出随身的匕首,半蹲在地面上,警戒周围一切的动静。

这时,看到远处有火光,并且冒出了滚滚浓烟,而那个方向正是……

“教堂!该死的!”

也就是这时,几名骑手骑着马冲了过来,虽然已经是晚上,但艾伯特还是能隐约看见他们是蒙着脸的。毫无疑问,这火跟他们脱不了干系。

艾伯特想要抓一名骑手审问,于是潜伏在了水井后面吟唱经文。等到最后一名骑手路过的时候,他从井后闪出,使用了圣术,圣光化为巨大的拳头将那名骑手连人带马击倒在地。而那名骑手前面的同伴只顾着自己逃跑,没有管他。艾伯特手下已经留了情,所以骑手的马很快站了起来,受了惊吓的它跑向了远方。艾伯特想要去看看那人的真面目,顺便把他交给卫兵。但他走到那名倒下的骑手面前才发现,这个倒霉蛋被击倒的时候摔断了脖子,已经断了气。

“该死的。”艾伯特咒骂了一句,向教堂的方向赶去。

这场火烧的很大,很多居民和卫兵都赶过来进行灭火,总算是把火势控制住了,但教堂似乎已经保不住了,并且有一件更糟糕的事情。

“那两个孩子还在里面!”修士帕可对着从镇长那赶来的约翰说道。

“我这就去。”约翰想也没想,冲进了如同炼狱一般的教堂。

“神父!”帕可喊道,但他实在是没有勇气冲进那火海,只能使用圣术击飞尘土或者操控水流,和民众卫兵一起灭火。

“帕可,神父呢?”艾伯特匆匆赶来。

“神父他……他刚刚冲进去救人了。”帕可圣术使用过度,几乎已经神志不清。

“……我进去看看。”

“你也得小心啊……”

“知道了,你先休息吧。”

艾伯特给自己加持了圣术护罩,小心地刚要踏进满地灰尘的教堂时,他看到火海之中冒出来了一个人影。

“神父!我来救你!”

“不用了,我能出来。”

说完,他两条胳膊夹着两个少年,浑身环绕着圣光,从火海中走出了教堂。

“嗨,这俩小子比我想象的重。”说完,他放下了两个惊魂未定的少年。

约翰似乎很轻松,但艾伯特注意到了什么。

“神父,你的胳膊……”

“不用担心,艾伯特兄弟,”他把烧伤的胳膊背了过去,“不过是小伤而已。啊,虽然我很想参与接下来的灭火,可我实在是太累了,之后就交给你们吧。”他慢慢地,若无其事地走向了人群。

到了深夜,火终于灭掉了,但教堂也只剩下了一些烧焦的梁木。不过后来约翰说,只要没有人因为火灾丧生或是重伤,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房子可以再建,人没了就只能超度了。那名骑手的身份也确定了,是商队镖师中的一人,但由于他已经死亡,同伙也趁乱逃出了城,商队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因此动机只能是推测对判决或是两个“异教徒”少年不满,教堂重建的费用也只得众人承担。不过由于平日里约翰的品行,再加上这次的光辉事迹,科洛的民众都很乐意捐出一点财产,用于重建这座小教堂。

同时,这次经历也给诺里斯和卡森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两人自此之后都留在了这里,和约翰、帕可还有艾伯特一起生活。约翰给他两人各起了一个教名,诺里斯的是格里高利,卡森的是亨利。教会重建之后,他们两人就在教会干杂活,偶尔去别的店铺或者村庄帮忙,时不时还学习一些经文。这样平静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了两个人成年。两个年轻人不约而同地选择不成为修士:格里高利想要去北方建功立业,同时也是想看一看自己生活过的土地;卡森则不想呆在这个小地方,更不想回到战火纷飞的勒维亚,因此他想要去了南方的城邦联盟做生意。

“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是好的,我支持你们。”

虽然约翰很想留住这两个聪明的青年,但他还是选择尊重了两人的选择。

“只是你们得抽空回来看看我啊,帕可和艾伯特也会想你们的。”

格里高利和亨利离开的时候,约翰和帕可眼里含着泪珠,而艾伯特则干脆扭过头去一言不发。

“当然了神父,我们会回来的。”

“这里是我们的家啊!”

两个年轻人向着相反的方向,踏上了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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