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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和丫鬟发 肉肉 口述:四十岁女人出轨_我搬砖养你

说是要掌握实力,但时间也不过区区一晚。

第二天便到了李狗剩该去上学的日子了,他前两天正是这身体主人放假的时候,一周要放两天。他从房间里把原主人的自行车推了出来,对方的学校距离贫民区太远,步行的话是赶不上时间的。

他们家住的是七楼,而且楼道里也没有电梯,但自行车这东西是万万不敢留在下面的,就算是上锁了,都会有人拿着切割机过来把锁打开弄走。你就是放一个东西在地上,转身去旁边一分钟干个事,回头可能东西就没了。别说是偷了,就是走在路上人家过来抢的都有。

在贫民区,除非你很厉害,很有名,否则都是不敢把东西随便放的。

李狗剩搬着自行车哼哧哼哧的往下,等下了七楼,身上已经出了一层汗了,没办法,这具身体常年营养不良,弱的很,就他昨晚只修炼那么一会儿也不顶用啊。这会儿天才刚蒙蒙亮,李狗剩顺着记忆中的方法,试探着骑在自行车上面,开始了自己歪歪扭扭的骑自行车之路,好在他胆子够大,也敢骑,没多久倒也能骑得安稳了。

差不多半个小时的路程,李狗剩到达了目的地。

只见宽阔的柏油路上,两座学校相对着坐立着,右手边的学校,校门宽敞,装修豪华,一看就非常大气,有钱,直接还能一眼望见的大喷泉,这喷泉从早到晚都是开着的,一点也不给学校省钱。李狗剩从身体记忆中得知,这是一个贵族学校,进去的多是一些好学生,乖乖牌,有钱子弟。

当然了,他一个贫民区整天还营养不良的人,肯定不是这个学校的。

他是这学校对面,仿佛一个刻意拿来对比的破学校里面的,校门就一个大铁门,看着就很破破烂烂,整个站在对面贵族学校跟前,就就给人一种应该羞愧自杀谢罪的水平。

但李狗剩倒是并不在乎这一点,他心中甚是激动,这可是学校啊!用来学习的地方!他也能成为一个读书人了!

虽然武林中人一般都跟读书当官的八竿子打不着,但这并不妨碍他表面能眼睛都不眨的就跟人动手,内心实则还挺尊重读书人这个身份。他小的时候,其实很想上学堂的,但是爹娘就死了,他没钱,饭都吃不饱,就没上。

后来为了填饱肚子,他的目标就改成了要学很高很高的武功了。

怀揣着无比庄严而沉重的心理,李狗剩踏进了破校门里,他的身后,一辆黑色高级轿车停下,穿着贵族学校高档校服的高大少年踩着油光蹭亮的皮鞋下了车,双手一整衣领,不经意间偏过头看见那个高瘦、穿着破烂的人,想着之前拿到的关于这人和他爸的鉴定结果,他脸上的神情变得沉下来了。

“大少爷。”司机出来双手举着把书包递在少年跟前,头低着,恭敬有礼。

生怕哪里让这少年感到不高兴了。

时代终究是不一样了,末世的到来,异能者的出现,丧尸和变异动植物的疯狂残忍,让大家不再像往常那样平等。

人命,也没有以往那么值钱,虽然说官方在尽力去管,但这种时候,不是去管,就真的能管到的。

“嗯。”霍邱拿起书包,单手拎着进了学校大门。

不过一个低贱的小混混罢了。

李狗剩尚且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人给记恨了,他依旧颤抖着心情,根据记忆中,前往神圣的教室,等待坐在明亮的教室里,接受夫子的教导。

然后,在他踏进教室之前,一个带着嘲讽的声音就响起:“李狗剩,狗剩子,你居然还敢来学校上课啊?”

随着这个声音的,还有一些哄笑声。

李狗剩的脸瞬间就阴了,狗剩这个名,在前世,不是他爹娘给他起的。他在爹娘死后,实在饿的慌,他不是生来就是混混,那时候也不敢到人家家里偷东西,最后没办法,就跟狗抢吃的,被人家看到了,就背地里笑话他。

后来有的人哄笑着给他饭,说家里狗吃不完,就给他吃好了。

渐渐地,村里人不知从何而起,就开始叫他狗剩了,不是因为什么贱命好养活,而是说他是吃狗吃剩下的人。

他现在穿越过来的这具身体,也有个小名叫狗剩,不过那是因为这孩子小时候身体弱,怕养不活,邹茵不知从哪里想起了个念头是取个贱名好养活,就给取了个狗剩的名字。

对此,李狗剩只觉得他祖父母当了一辈子的老师,却生出了邹茵这么个奇葩,听说这里的人还讲究什么科学,他看邹茵就不讲这些。况且李狗剩什么的,很难听好不好,取个小草小树都比李狗剩好听好吧!

不过邹茵现在身为他妈,她这么叫他,他自然是不生气的,他知道邹茵叫这个名字是一片慈母之心。

但这几个人,却并非如此,李狗剩朝他们看过去,只见出声说话的那个人,脸上满是讥讽嘲笑高高在上的姿态,而其他的人,也在为狗剩这个上不得台面的名字而哄堂大笑。

“哎,你说李狗剩他妈到底是怎么想的?都这个年代了,居然还他妈有人叫狗剩这种名字,每次一听到都要笑死我了。”

“他妈该不会是叫翠花吧?”

“翠花~上酸菜~”

随着那句捏着嗓子嚷嚷着让翠花上酸菜的话一出,一大堆男生都拍着大腿,笑的乐不可支。

没有人在乎对面李狗剩的反应。

虽然就在两天之前,这些人还并不敢这么对李狗剩说话,但现在,谁还在乎他啊,甚至还得打压欺负他才好。

李狗剩明白原因,这身体原主人家前两天在小巷子里被打的半死,就是这群人干的。这所高校里其实有好几个老大级的人物,大多学校的人都是贫民区的,像原主这种小混混,要想生活的好,肯定得依附在某个老大的手下,而原主选的,就是他们班上的一个异能者。

说是身体等级为A,是个很厉害的人物。

但就是这样的人物,女朋友被他这身体的主人给撬了墙角。

倒也不是这身体主人主动撬的,原主身为一个天赋能力不咋滴的人,自然知道自己的生存之道。他在人老大跟前混的还挺有面子,算是经常跟在老大左右的人,离了这老大,以他自己的能力自然是做不到如此,他是个有孝心的,背后还有邹茵在,自是没什么心情玩这些儿女情长,跟老大抢女人的事情。

再说了,原主是有心上人的,隔壁贵族学校的一个很善良的女生,曾经原主受伤,那女生给他买了碘伏替原主温柔的擦拭了伤口,还用纱布给他包扎好,劝他以后注意点。

当即原主就喜欢上了这个女生,但这喜欢也有限,还是那句话,原主有个妈还在贫民区里挣扎着度日,饭都吃不饱,哪有闲心止追女孩子。

更何况,原主也知道自己配不上,他是贫民区里低贱的人,而对方是贵族学校的学生,身上的制服干净整洁,还有着淡淡的洗衣液的清香,他哪会妄想和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所以也就罢了。

只把这点温暖藏在心里,不敢说出口来。

就这样了,原主当然不会去勾搭老大的女人了,但人家老大的女朋友是有钱人家的,就看中原主长得好,处理事情冷静,还不为女色所动,所以前几天就跟原主表了白,然后当场就被老大一行人给撞到了。当下老大没说什么,面无表情的走了,但事后原主就被一群人堵着打的半死不活。

现在这些人对他这么嚣张不屑,也正是因为如此。原主当初作为老大的左右手,如今被拉下马了,可不得让人感到畅快,使劲欺负。

李狗剩前世身为一个混混,一辈子没少听人辱骂他,拿他取乐,他一路从底层,混到帮派上层,帮派被灭了,又混到了武林盟主小姐身边当跟班。他是很会审时度势,能屈能伸的,他知道,自己如今的实力是打不过这群人的。

按理来说,他是该忍的,等过些日子,他武功练好了,再把场子加倍的找回来就是了。

可他却不想去忍,一听到那些人说邹茵,他就忍受不了。他前世的娘亲死的太早了,时间过去那么久,他已经记不得她的面容了,可那手心摸过他头顶的温暖,却依旧在他心中存在着。

来到了这个世界上,不说保护邹茵是这身体主人死前留下的唯一一个要求,就是他自己,也是一丁点都不想听到有人说邹茵不好的。

邹茵现在,是他的妈妈啊,他终于,又有了自己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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